[周评]西南:混凝土市场需求疲软,部分区域价格受成本上涨带动(5.27-5.31)
混凝土市场需求疲软,部分区域价格受成本上涨带动
如果一个行业,一直不断地陷在重复建设--抑制--再重复--再抑制的“轮回”中的话,则主管部门应该找到其真正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才是。......
《经济参考报》报道了“四大‘组合政策’治理产能过剩”,《中国水泥网》以“多部委四大组合政策治理水泥等产能过剩”为题作了转载。从2009年9月实施《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算,已足有2年半了。可此条消息所揭示的内容,似又说明当前抑制并未到位。
消息引用了权威部门调查报告称,平板玻璃产业成为产能过剩的典型案例,典型在:
1、国家明令不批,但如今又有100多条生产线在建;
2、产能过剩导致该行业全方位亏损;
3、国内平板玻璃盲目扩张,产能过剩导致出口量增价跌;
4、部分企业甚至打着建设超白超薄、太阳能等高新技术的申报旗号却依然建设平板玻璃生产线,使得2010年到2011年之间形成大量的新建产能生产线。
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发改委在同年11月10日下发《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划定平板玻璃项目清理范围是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点火的在建项目和已备案未开工项目两类。清理要求是:
对在建项目:必须按六部委文件和准入条件的要求认定后方可点火;
对未开工项目:各省、区、市一律不得备案。须按投资管理规定和程序,由各省、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报国家发改委论证和核准。
按理说,不应该出现100多条生产线在建设中。问题还得回到这些项目是如何开工的。报告给出的原因是,部分企业甚至打着建设超白超薄、太阳能等高新技术的申报旗号却依然建设平板玻璃生产线。这里所指“部分”的份量有多大没有说明。
有必要回过头看,在《若干意见》中对平板玻璃行业的要求中有:“发展高档用途及深加工玻璃”和“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电子平板显示玻璃、光伏太阳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等技术含量高的玻璃以及优质浮法玻璃项目”之说。现在出现了企业打着建设超白超薄、太阳能等高新技术的申报旗号依然建设平板玻璃生产线的现实,能怪谁呢!再说,即使企业高举了大旗,核准部门还可以令其放倒,怎么会让企业继续举旗向前进了呢!
消息引用工信部产业司有关人士意见,淘汰落后产能或者说抑制过剩产能的形势非常严峻。可在如何使形势转好,却是仅指向了淘汰落后产能。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完善部际协调机制,采取“组合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度。
在防止产能过剩上,首先应是制止项目重复建设。如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防止产能过剩的手段,并推出了理论依据,如果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等技术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则该生产能力就是落后产能。按这样计算,理论上行业中一半的产能当属落后产能,即属淘汰之列。这样抑制产能过剩的方式能行吗!
消息对水泥也有报道称,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有216条在建水泥生产线,预计到2013年建成投产,届时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将达到31.33亿吨。假设2013年需求量增长到24亿吨(注:按规划到2015年为22亿吨),富余程度也将达到30.54%。与玻璃行业一样,怎么会有216条生产线在建!对水泥行业而言,并没有象玻璃行业开了口子。在《若干意见》中明确“通过等量置换落后产能建设新线,推动淘汰落后工作。”难道不应该先把这些生产线等量置换了多少落后产能情况理清楚吗!
2011年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513条,熟料产能14.37亿吨,产量11.45亿吨,日产4000吨及以上生产线,比重已达到56.87%,新型干法水泥产量所占比例已达89%。本来按产业政策,属该淘汰的落后水泥产能空间并不大了,而现在却出现了这样的落后产能认定说法,按此说法,起码有小部分的日产4000吨生产线也要被带上“落后产能”的帽子。这岂不令人既奇怪又惊讶吗!
如果一个行业,一直不断地陷在重复建设——抑制——再重复——再抑制的“轮回”中的话,则主管部门应该找到其真正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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