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交通安全高效处置汛期险情
入汛以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闻“汛”而动,闻“令”而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专业施策,领导班子靠前指挥,党员干部带头奋战在一线,为安全、高效处置灾情提供了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科学部署 精准预判
怒江州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安排部署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对各县(市)进行专项调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怒江公路局密切关注汛期气象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于5月28日召开紧急会议,对路况巡查、应急保通等工作进行细致安排,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预案”先行 “三包”到位
5月下旬,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启动防汛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压实“领导包片、技术包干、班组包段”责任体系,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畅通。“5.31”灾情发生后第二天,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党组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怒江公路局副局长带领专家技术组火速赶赴灾毁严重路段,实地核查灾毁情况,指导基层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抢修方案。6月20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后,怒江州交通运输局领导立即带队深入贡山县、福贡县、泸水市等重灾区,分片包干,现场督导,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工作要求快速传达到各县(市),组织专题会议研判形势、部署工作,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关注气象全力保通
严格执行“1262”气象预警“叫应”机制。在汛前和汛期中,全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密切与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会商联动,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灾风险,强化监测预警与信息联动。第一时间通过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路况预警、绕行信息。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与同级气象部门建立了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灾害天气防范应对能力。州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执行“1262”气象预警“叫应”机制、“一路多方”、施工现场和职民工驻地“吹哨人”等预报预警联动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直达运输企业、项目工地、管养单位。细化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履职到位。
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全力抢险保通。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临江临崖、高边坡、桥梁隧道、涵洞、易积水路段等进行拉网式、动态化巡查排查。对发现隐患建立台账、设置警示、专人监测。对小型塌方、边沟堵塞等立即处治;对重大隐患点落实临时管控和应急预案。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第一时间投入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水毁等险情抢通。截至目前,国省干线累计投入巡查量3810人次,累计完成巡查里程数51610.9公里,人工巡查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920处,抢通阻断公路6条/32处,清理泥石流、坍方、滚石崩塌等286处72727.65立方米,投入人工567个工日,机械293台班,抢修资金309.04万元,管辖路段已基本保障正常通行;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农村公路应急抢通中共投入机械709台班,人工2330工日,抢通公路201条467处。
安全运营保障应急
加强运输监管,确保安全运营。进入汛期后,依托怒江州道路运输安全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指挥中心,监测分析离线车辆、异常轨迹等情况并及时处置。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确保卫星定位装置在线率不低于90%,车辆运行状态实时可追溯。督促各运输单位根据气象预警(黄/橙/红)动态调整运输方案,危险区域线路采取绕行、停班或停运措施;网约车平台禁派高风险路段订单,加强乘客提醒。建立“预警-响应-处置”闭环机制,优化调度方案。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违规运营等行为,确保汛期交通运输秩序安全稳定。
加强应急保障。全州交通应急抢险队伍全员待命,提前将大型抢险机械设备及砂石料、警示标志等应急物资预置到贡山德贡公路、独龙江公路等关键节点,落实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转运和物资运输需求,检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下一步,怒江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做好与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动研判,落实“1262”气象预警“叫应”机制,不断提升灾害应对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作的行业与技术指导力度,合理统筹人力物力资源,抢抓晴好天气窗口期,加快组织实施抢修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并重,推动灾毁路段早日恢复通行功能,通过系统化推进灾损恢复重建工程,有效提升农村交通网络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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