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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置换新规再引热议 你怎么看?

2018/07/19 10:24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为了更好地化解水泥熟料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且保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政策的连续性,工信部于今年1月公开发布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化解水泥熟料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且保持《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政策的连续性,工信部于今年1月公开发布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新办法已经推行了半年有余,为有效压减过剩产能、优化结构布局打开了崭新的局面,于此同时,也涌现出了新的矛盾,这引发了行业人士的广泛思考。中国水泥网经过梳理,整理了目前对于新产能置换办法的几条矛盾点,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办法推行经验,募集各家看法。

  一、异地产能置换到底靠不靠谱?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 :

  除了目前的西藏地区,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水泥行业均存在产能严重过剩。有些新建项目在本省内产能置换指标不够,就到外省区去购买,实际上是加大了本省的原有产能过剩程度,对优化本省水泥市场布局无任何意义。彼此都是产能过剩省份,进行项目产能指标置换,目的不是为了去产能和优化市场布局,只是为了新建项目需要。不论在本省内产能置换还是跨地区产能置换来新建项目,没有解决产能严重过剩问题,没有创造新的市场消费空间,也很难符合优化市场布局的“全局原则”和“市场拓展原则”。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星太:

  异地置换背离了去产能这个大方向,似乎弊大于利。

  异地产能置换被允许后,严重过剩的指标转移至情况较好的地区,导致全国各地普遍产能过剩,给过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严格执行政策的省市造成了巨大的产能压力,最终“劣币”驱逐“良币”。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裁、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家祥:

  我国已经是全行业全局性产能严重过剩(北京、上海、海南等地也是输入性过剩)的背景下,跨省置换必将使本已严重过剩地区的产能过剩加剧,严重打击了行业联合重组和行业自律的积极性,严重破坏了行业供给侧改革成果。

  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长禄:

  应停止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其他区域的异地产能置换。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叶青:

  跨地区产能置换政策会造成全区域的产能过剩,包括西藏地区,无异于“雪上加霜”,必须绝对禁止。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除北京、上海、天津外)的水泥产能均严重过剩,跨省进行产能置换只会加剧转入省的产能过剩局面,失去国家推行产能置换的意义。西藏目前有部分水泥是从外省流入,但是随着正在审批项目的建成投产,西藏水泥紧张局面将完全的改变,在后期进行产能置换只会加大西藏地区的产能过剩。西藏的水泥需求大部分是国家基建项目拉动,可持续需求比例很少,一旦基建项目投资达到饱和水平,去产能的任务将非常艰巨,处理不好还将引发民族矛盾,影响藏区稳定。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建华:

  目前,全国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现在的水泥产能置换政策(包括异地置换)明显弊大于利。以四川省为例,不论将产能置换到哪个地方,都会在当地产生新的产能,加剧当地的产能过剩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坚决禁止异地置换。

  行业某专家领导:

  国发41号文件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中肯定为,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2015年4月,工信部下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文件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文件再次明确,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规定,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产能置换。2018年起则按新《实施办法》要求,产能置换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置换的,产能指标应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主管部门分别核实确认,在各自门户网上公告。从已公布省区市产能置换办法看,有些省依据本地区规划和结构调整安排,不允许外省产能置换进来。

  二、无效产能能否用于置换?

  行业某专家领导:

  僵尸生产线并没有统一权威标准,一般认为3年没有生产,可认为是僵尸生产线。但僵尸生产线不等于是非法生产线。对违规的僵尸,不能用于置换;对合规的,如果有企业需要,用于置换(符合工信部文件)或转型都是应支持的。但是,在置换进程中也有出现明令淘汰的、“一女多嫁”的情况,今年的是否完全符合,也不好说。例如,年初宁夏项目以批晚了,本是去年项目,没有实施减量就不合适。

  置换办法中引入的实际产能容易产生歧义,建议按审、核、备时产能确定,如该产能比所附折算产能小,按审、核、备时产能,如该产能大于所附折算产能,按折算确定。云南的祥云建云水泥置换项目就是这样做的。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

  建议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或年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20%的生产线不能作为产能置换指标。

  根据2017年中国水泥协会产能利用率调研分析结果,至少有1亿吨以上熟料产能是处于长期停产或极低利用率的“无效产能”。

  长期停产的、无资产效益回报的“无效产能”本该列为去产能对象。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基础上设立各省水泥去产能专项资金,创新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快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市场,是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动能转换的需要。

  如果不是为了建新线的需要,“无效产能”的企业没人愿意去收购,新建项目的持续不停,也没人敢去“加快联合重组”。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星太:

  对于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应严禁置换激活,必须彻底淘汰。在当前产能严重过剩,水泥产能利用率越来越低,去产能步履维艰的大背景下,置换无效产能势必给新建生产线项目以可乘之机,必定扰乱市场秩序,对于水泥行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违规新建项目,水泥协会应会同项目所在地水泥协会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或协会网站对社会公告,将企业列入行业黑名单,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和经济处罚。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裁、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家祥:

  在行业协会及一些有担当的大企业引领推动下,许多生产线已经实现了市场化关停,但办法的出台又让这些僵尸生产线有了“借尸还魂”的空间。

  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长禄: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凡日产2000吨/日以下回转窑生产线为淘汰类设备,或明确为落后产能。?

  建议新置换的生产线排放要达到重点地区企业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泥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值指标,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整改,达到标准后方可生产。

  建议尽快设立省级去产能专项基金,推动僵尸企业、低能无效产能退出工作。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叶青:

  无效产能(僵尸产能)不应置换激活。因城市规划等原因确实需要在本区域进行产能置换的项目,也必须保证是有效产能,可考虑采用前两年的实际产量平均值作为依据核定有效产能,而不应该根据项目批文中的产能进行核定。对于僵尸企业(已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应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作为产能置换的指标,借水泥产能置换将无效产能转化为有效产能。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建华:

  坚决不允许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置换激活。在今年水泥行情较好、大多数水泥企业能有盈利的情况下,这些生产线仍然不能产生利润,成为无效产能(僵尸生产线),充分说明它们已无市场竞争力,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果强行置换激活,只会加剧产能过剩。

  三、重复置换、违规新建项目问题

  行业某专家领导:

  违规项目建成后,如没有达到相关规定,其产能当然不在可置换之内,即可称为落后产能。违规项目经清理,认账了“上了户口”,就是合规项目了。没经过(含没通过)清理的,为非法项目,应予拆除。

  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门户网上公告关停退出的产能。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无生产许可的水泥熟料产能,这三类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不得重复使用,即俗称的“一女多嫁”。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裁、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家祥:

  《实施办法》对2009年38号文件以来屡屡出现的重复置换问题置若罔闻,未有任何改进或阻止条款,导致部分企业和某些地方政府合谋玩弄政策于股掌,关停多年的产能会多次出现在新建项目的置换名单中。

  建议核查整改违建项目。配合政府组织对2013年国办发43号文件出台后建成投产和在建生产线进行全面专项核查,对所有批小建大和重复置换等违规项目进行严肃整改,严肃查处各类违规产能。

  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强有力的各类违规项目的监督、曝光和惩治机制,对违反国发38号、国办发41号等文件的在建或已建成生产线,行业协会应联合工信、发改、环保等部门大张旗鼓地彻查,坚决同违背供给侧改革大政的行为做斗争,共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长禄:

  建议:1.支持政府、协会对违规项目进行清理。对未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一律停建,已建成的强行拆除;超核准或备案日期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自行废止;已核准或备案但不符合现行《实施办法》的项目,限期6个月完善相关手续,期满未完成的一律停建。

  2.由工信、环保、国土、工商、税务、公安、协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水泥生产主体实施拉网式异地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检查生产主体的建设、生产的各类手续和证照;二是按照国标《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地方相关规定,对生产主体的排放和能耗执法检查,所有生产主体一律实施在线监测,超标限期改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予以关停生产线。

  3.异地联合执法要对执法实行回头看,检查落实情况,并向当地主管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对屡犯不改的企业由当地执法部门查处。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叶青:

  针对违规新建项目,应该鼓励国家及地方水泥协会和违规新建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水泥企业共同上报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要求违规新建项目企业停工停产,对其企业采取禁止贷款、通报地方领导、挂牌督办等方式取缔违规新建项目。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建华:

  对违规新建的项目,协会应该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来历予以追责。同时对已完成投资不足30%的违规项目,应提请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完成投资超过30%甚至已建成的违规项目,除加强环保、节能监察,确保其合法合规生产外,还必须由违规企业向同地区的同行协商购买指标,通过淘汰同地区日产2500吨的小型生产线,实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避免新增产能。

  四、新建水泥项目是否有再次抬头倾向?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

  数据统计,2017年通过项目延续建设和产能置换方式在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有30余条,熟料年产能超过4500万吨;2018年1月份以来,部分省新公布13条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新建项目方案,年产能近2000万吨,全年延续项目和置换项目总计熟料产能6500万吨以上,其中涉及产能置换的熟料产能在4100万吨。在建项目中,除了延续项目和确因城市规划需搬迁建设项目外,通过《实施办法》新建项目的做法带来“有效产能”增加,与“有效压减水泥熟料过剩产能”的政策初衷是相悖的。(2018-5-7)

  分析机构:目前也没有很权威客观的数据来表明,实际产能是否变多了。但异地置换确实激活了一部分僵尸产能,至于到底有没有增加,我们还需要对市场进一步观察。

  五、去产能还有哪些好办法?

  更多产能置换新规定出台后涌现出的新问题,或者您认为是水泥行业去产能的好方法,欢迎在中国水泥网微信公众号评论区留言讨论!

编辑:祝嫣然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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