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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伟岚:海绵城市在约束与监管下循序渐进发展

2016/04/15 13:45 来源: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近年来,“海绵城市”建设已被国家正式列入发展规划并开始在部分城市试点。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为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近年来,“海绵城市”建设已被国家正式列入发展规划并开始在部分城市试点。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那么我们该如何深入认识“海绵城市”,又该如何把握蕴含其中的机遇呢?

  为此,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采访了我国海绵城市领域的权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白伟岚女士,目前试行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就由她参与编著。

  ▼协会:去年4月,您在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种植屋面技术分会年会暨第六届种植屋面技术研讨会上提到,“海绵城市”绝对不是新理念,但却是顶层设计的新概念,这如何理解?

  白伟岚:

  “海绵城市”是中国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应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对自然环境破坏后的反思——回归到恢复和修复水生态环境,而提出的城市建设理念。在我国,2000年初就有对这个概念的实践和研究。

  目前这个理念结合了中国城市的发展现状,提出了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涵养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复兴水文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海绵城市建设最基本的要求是将对城市生态环境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减少城市不透水下垫面面积,恢复河流水系,建设生态护岸,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实现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协会:您认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有哪些显而易见的好处?

  白伟岚:

  水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内涝频发、黑臭水体日益严重是中央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最直接原因。除此以外,通过海绵城市这个抓手,将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城镇化质量,实现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修复,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海绵城市建设也是我国实现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举措,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对于新常态下拉动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式,对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有着支撑作用。

  ▼协会:作为目前试行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参编者之一,请您介绍一下如何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白伟岚:

  从降雨(含融雪)预期发生的周期性来看,既有出现频率较高、强度较低的常见降雨,又有出现频率较低、强度较高的强降雨。因此,传统城市雨水系统包括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应对常见降雨的常规雨水系统和应对强降雨的超标雨水系统。

  常规雨水系统即城市雨水管渠系统,主要用于收集、输送和处置低于该系统设计排水能力的降雨或融雪径流等,设置目的是为了减少因低强度降雨事件所带来的不便,降低经常重复出现的破坏及频繁的街道维护需求。常规雨水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道路街沟(偏沟)、边沟、雨水口、雨水管、暗渠、检查井、泵站以及相关的雨水利用设施、污染控制设施等。

  超标雨水系统是城市雨水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应对设计强降雨径流中超出常规雨水系统排水能力的那部分雨水径流,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排水防御能力,减少强降雨径流可能导致的重大破坏和生命损失。它的的组成部分包括道路、绿地、明渠、深层隧道、河道以及防涝调蓄设施等。其中,道路、绿地主要承担强降雨径流的汇集功能;明渠、隧道、河道等行泄通道主要承担对所汇集强降雨径流的输送和排放功能;防涝调蓄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削减峰值流量,减轻下游的排水压力和致灾风险。

  从功能上来看,超标雨水系统是常规雨水系统的救援系统:当雨水径流量超过了常规雨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时,剩余径流将通过道路、绿地表面汇集到明渠等行泄通道进行排放,或汇集到防涝调蓄空间进行临时储存、蓄滞,以避免内涝灾害的产生。因此,超标雨水系统与常规雨水系统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超标雨水系统,在城市用地规划布局时,结合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合理设计超标雨水系统。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是与传统的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并行的一套新的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它可以通过对雨水的渗透、储存、调节、转输与截污净化等功能,有效控制径流总量、径流峰值流量和峰现时间,以及径流污染。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共同组织径流雨水的收集、转输与排放。

  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分散式源头消减、中途及末端调蓄等措施,以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场地开放前的水文特征。

  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有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植草沟、渗透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等。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需统筹协调城市开发建设各个环节。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规划中均应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在设计阶段,应对不同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进行科学合理的平面与竖向设计,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应统筹考虑景观水体、滨水带等开放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与所在区域的规划控制目标、水文、气象、土地利用条件等关系密切,因此,选择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流程、单项设施或组合系统时,需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优化设计方案。低影响开发设施建成后应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落实设施管理人员,细化日常维护管理内容,确保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正常。

  ▼协会:目前,中国的城市建设已经形成了对灰色基础设施的依赖。在推进实施海绵城市的过程中,如何逐步摆脱这种依赖,有效促进绿色基础设施优先的城市雨洪调蓄系统?

  白伟岚:

  海绵城市在旧城改造中任务艰巨。在我国,由于土地的开发强度大,单靠分散式的源头削减措施等绿色手段较难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因此在适合的地区大力推广立体绿化技术是重要的解决途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各地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避免大拆大建。”这为老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老区改造需要循序渐进。

  2015年我国推出的16个海绵建设试点城市中,有不少针对旧城区改造的区域,试点城市建设的推进会为老区的改造提供一些成功的范例。比如,清华大学胜因院海绵式小区改造就是风景园林界推崇的优秀案例。

  城市新区建设则应以海绵城市的理念为指导,从规划入手,比较容易实现緑色和灰色并重的城市雨洪调蓄系统。

  ▼协会:园林景观设计与海绵城市建设该怎样结合?

  白伟岚:

  构建海绵城市就是建立相应的水生态基础设施。“海绵”不是一个虚的概念,它对应的是实实在在的景观格局。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空间载体就是各类城市绿地,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掌握景观水文的基本原理,结合场地的竖向设计,在满足各类绿地的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布局各类低影响设施,实现绿地对于雨水径流总量的控制以及径流污染的净化,从而推动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

  ▼协会:您曾强调,海绵城市实施的关键是约束和监管,能否详细解释一下?

  白伟岚:

  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强调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规划的管控与落实。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把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和用地许可、规划审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建设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的各个环节,并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二是要落实“三同时”要求,将相关项目作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前置条件,确保低影响开发设施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使用。

  任何好的理念,没有配套的落实制度都会落空。海绵城市建设要增加一定的前期投入,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最后受益的是社会大众。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和监管,很可能会流于形式。即使有了前期的建设投入,如果后期的运营管理不到位,各项低影响设施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也会影响实施效果。因此,监管必须贯穿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的全过程。

  ▼协会: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您觉得这个目标能实现吗?

  白伟岚:

  从2015年到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以目前中国城市的具体情况来看,应该说是一个比较现实的指标。

  200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05年,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2010年,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也就是说,城市建成区中已经有35%是绿地,在这35%的绿地中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是比较容易实现的。

编辑:王超涵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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