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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石制品性能试验方法耐急冷急热性能试验

2007/04/05 11: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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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水标准规定了铸石制品耐急冷急热性能试验用的设备器具、试样、试验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表述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辉绿岩、玄武岩、贞岩等铸石板材耐急冷急热性能的测定。 2方法提要使一定数量的试样受到规定温差的温度急剧变化,根据试样的损坏数量来评价铸石板材的耐急冷急热性能。本标准规定了水浴法和气浴法两种方法,水浴法为仲裁方法。 3水浴法 3.1设备器具 3.1.1恒温水浴:尺寸约700mmX500mnzX600mm:水容量不小于160L,水温可控制在 70±1℃,80±1℃,90±1℃。 3.1.2冷水槽:规格及水容量与恒温水浴相同,水温可保持在20±1℃。 3.1.3水银温度计:0 ̄100℃(±0.5℃)一支,0 ̄50℃(±0.5℃)一支。 3.1.4试样支架:结构尺寸可根据所测定试样的形状、大小而定,以不影响水的对流和热交换为宜。 3.1.5铁锤:重量为100g。 3.2试样取50块金属声及外观质量合格的铸石板,擦洗干净,编号。 3.3试验步骤 3.3.1将试样放在试样支架上,浸没在水温保持在20±1℃的冷水槽中。每批放入量一般不超过25kg;间隔5 ̄10min后可再放第二批。冷水槽内试样总量不宜超过50kg。试样在冷水槽内放置20min。 3.3.2将试样从冷水槽中取出,浸没在70±1℃的恒温水浴中。放入方法同3.1.l,试样在恒温水浴中放置30min。 3.3.3将试样从恒温水浴中迅速取出浸没在20±1℃的冷水槽中,放入方法同3.1.1, 20min后取出。 3.3.4用铁锤轻轻敲击试样各部位,听其声音是否变哑,并观察试样有无断、裂、掉边、掉用等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即表明试样已经损坏。记录损坏试样的数量。 3.3.5如需测定该批铸石板材的最高耐急冷急热性能时,则可用经前次试验的试样(但不得补充新样),每提高恒温水浴温度10℃,按上述步骤再进行试验。 4气浴法 4.1设备器具 4.1.1烘箱:规格不小于550mmX450mmX450mm,最高使用温度300℃,带有鼓风装置。 4.1.2试样支架:同3.1.4条。 4.1.3铁锤:同3.l.5条。 4.2试样同3.2条。 4.3试验步骤。 4.3.1烘箱升温到室温以上175℃恒温。试验过程中室温波动不超过±3℃。 4.3.2将试样连同支架迅速放入烘箍,开启鼓风装置,恒温1h,试样放入烘箱后,烘箱温降不得超过20℃,并应在40min内回升到与原温度相差不超过10℃。 4.3.3从烘箱中将试样连支架迅速取出,自然冷却至室温。 4.3.4按3.3.4条检查试样。 4.3.5如需测定该批铸石板材的最高耐急冷急热性能时,则可用经前次试验未损坏的试样(但不得补充新样)或另取50块试样,每提高烘箱温度40℃,按上述步骤再行试验。 5结果的评定 5.1试验后,若平面板有大于或等于36块试祥,弧面板有大于或等于31块试样未损坏,则判定该批铸石板材的耐急冷急热性能合格。 5.2铸石板材的耐急冷急热性能水浴法以“20 ̄××℃,合格品数/50”,气浴法以“室温~××℃,合格品数/50”表示。 6试验报告耐急冷急热性能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委托单位; b.试样名称及编号。 c.室温; d.试验方法; e.试验结果; f.试验日期及试验人员。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并技术归口。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笑松、刘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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