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目标避免盲目发展

2003-08-04 00:00
    据介绍,国家水泥工业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的目的,将促进水泥工业的企业集团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现代化,提高企业集中度,有效地利用我国水泥工业现有基础和企业多方面的积极性,避免小而散地盲目发展,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通过水泥工业资产重组、联合及股份制等形式发展跨部门、跨地区的企业集团。重组水泥企业时将坚持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强强联合。

    支持现有发展条件较好的大型水泥企业,通过结构优化,采用新技术装备,扩大生产规模。

    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经批准后,可享受优先按规范化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优先安排债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银行优先提供信贷支持等政策。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及扩建项目,可优先试行国有企业间参股、控股和吸引外资入股。根据具体情况,部分项目可获得国债支持。

    据悉,国家将继续贯彻关停“小水泥”企业方针,对发展条件差、技术水平低、能耗和环保不能达标、安全条件差的企业、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水泥企业,要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干预手段,严格加以限制,并责令其限期淘汰。

    在水泥产业政策布局方面,政府的原则是避免大量水泥远距离流动,减少运输费用,水泥工业发展要向有利于依托资源,利用沿海、沿江水运优势,发展大型水泥熟料基地。

    国家鼓励并支持水泥企业建立自己的技术研发中心,通过技术创新,加强开发能力。重大科研项目,国家在科研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支持水泥工业设备的国产化,提高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水平。支持企业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节能降耗,综合利用资源。

    国家不鼓励发展日产1000吨及以下预分解窑水泥,禁止发展其他窑型水泥。限期淘汰立窑、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严格禁止东部地区水泥企业已淘汰的落后设备转向其他地区建设。

    水泥工业可利用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具有技术和管理优势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利用自筹资金与具有良好投资环境和资金优势的地方相结合,将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发展新型干法水泥。

    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本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

    据了解,企业利用现有资产同外资合资合作时,必须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机构必须经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认可,评估结果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认定。

    在进出口管理方面,政府鼓励水泥工业与国际市场接轨,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外市场。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根据产业政策要求,抓紧组织制定和调整水泥行业的耗能、产品质量、混凝土、环保等标准的实施细则,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徐滨 李希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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