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已准备就绪
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规划》目的是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规划》是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规划》主要任务章节中,首先要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任务为:“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8万吨/日,到2015年,全国形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7.1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中选用焚烧技术的达到35%,东部地区选用焚烧技术达到48%。而在建设要求的处理技术选择内容中提出: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资源化优先,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中间特别提到“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积极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理等技术的试点示范。”表明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技术”的应用,已提到了国家鼓励政策的层面。
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试点示范的前提是需“充分论证”也就是这一技术的应用要符合《规划》所指明的“处理生活垃圾基本原则”。即“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
1、现在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布局已展开,可以说在大、中城市周边基本都有熟料生产线,可以承担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任。铜陵市海螺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设施和上月刚投入运行的洛阳市中信重工总包黄河同力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设施就是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两示范工程。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已实地进行过考察。
2、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符合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尤其在无害化方面优于其他焚烧技术,完全符合《规划》中对提高处理技术能力的要求,即“清洁焚烧、二恶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和利用”。从焚烧后的飞灰可以用作水泥原料的做法,不再需要二次埴埋的意义上说,垃圾可以减量到“零”。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也符合一般意义上的资源化处理原则。从水泥窑处理过程中看,利用了垃圾中的热值和处理了焚烧后的飞灰。而这一处理过程与水泥原料一样,被加热到高达1450℃的温度,如有二恶英的话,也被彻底分解了。但从另一方面说,如生活垃圾中一部分可以通过更简单、有效、节能的其他方法加以处理和利用,却也进入水泥窑“高温陪炼”一番,确无必要。
在《规划》中明确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重点推进家庭垃圾干湿分类,降低厨余垃圾含水率。鼓励居民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别放置并单独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
确实如此,如果将高含水率厨余垃圾也进水泥窑焚烧很不值得。试想烂冬瓜、烂西瓜、烂菜皮之类含水率超过95%的厨余垃圾去焚烧,则就等于无谓地把水加热成蒸汽,排到大气,不但白白多烧了煤,而且还增加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资源化这个意义上说,什么生活垃圾都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理方法,有不合适之处。即生活垃圾由水泥窑“通吃通烧”的做法有其不合适的地方。
《规划》中提出的第五项任务就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各省(区、市)要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并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但话又得说回来,当前,在做不到生活垃圾分类时,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通通”了。我们只是希望各级政府加快这一进程。待到了做到生活垃圾分类的时候,则也是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完全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之时。
应该说,水泥企业在协同处理生活垃圾,乃至处理城市生活污泥、各类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从思想上早已认识。水泥工业“十二五”规划中也要求:在若干座大中型城市周边,依托并适应性改造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和各类废弃物的预处理设施,开展协同处置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
现在要等的只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充分论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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