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98号(下文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五年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未来发展方向。现在为你解读。...
住建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98号(下文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五年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未来发展方向。现在为你解读。...
国统股份发布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829.38万元,同比增长125.46%;销售费用828.00万元,同比下降34.37%...
8月19日,首届全国预拌混凝土工厂智能制造和装备设施绿色环保升级高峰论坛暨2017中国混凝土企业家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南京举行。本次会议以“预拌混凝土绿色工厂 智能制造 创新升级”为主题展开讨论。...
归纳起来说,当前建筑业改革发展正面临着三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即技术路径、市场模式和政府监管方式的变革。伴随着三场变革,还有三件大事对建筑业的影响也是广泛而深远的,那就是世界大事——“一带一路”战略、国家大事——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行业大事——如何增强信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近日,中材国际(南京)尼日利亚Ibese 3&4 线、坦桑尼亚项目双双喜获业主颁发的PAC证书。...
针对“营改增”过程中企业出现的10个问题,一锤定音!今年5月1日后,正式施行营改增的新政,对企业非常重要,对此,将国税总局发布的政策原文和解读整理如下。...
住建部近日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明确了近五年建筑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一起来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已派出督察组赴部分省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原告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与二被告本公司子公司海峡水泥、福建省德化县阳春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子公司海峡水泥于2016年12月9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15)泉民初字第135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在非洲的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231亿美元,同比增长49%,非洲市场占了海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的一半以上。目前,非洲新一轮的基础设施建设热潮已经启动,为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1日要求各地用3个月时间,在国庆节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任务。 ...
协会定于2016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七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
本文结合住建部权威发布的2015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从行业整体产值、地域分布特点、各类企业业绩、从业人员数量等方面呈现出的新变化,感知建筑业全年发展冷暖。...
经公司于 2012年 9月 6日召开的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未来三年内(2012 年度-2014 年度),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以公司发展规模与股本相适应的原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近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 55.99%权益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水泥”)收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15)泉民初字第 1350号《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副本,被告知该院已受理原告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峡水泥、福建省德化县阳春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进入第三季度后,粤东及珠三角水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价格加速下行,公司盈利能力明显下降。前三季度,公司水泥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8.31%,而水泥平均销售成本同比仅下降了6.45%,致使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了9.34个百分点,侵蚀了企业利润空间;此外受二级市场波动较大的影响,公司证券投资不甚理想;以上多因素叠加影响之下,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度下降。...
2013年 8月 31日,本集团之非全资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9%,以下简称”华新西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的主合同为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雪莲”)与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为 200,000,000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根据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项目建设期间由华新西藏对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新雪莲以其享有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资产向华新西藏提供反担保。高新雪莲于 2014年 2月份向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提取借款 200,000,000元,《担保合同》实际生效。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华新西藏担保承诺余额为 200,000,000元,本集团按照对华新西藏的持股比例应当承担的关联方担保承诺余额为 15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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