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014/04/01 10:21 来源: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 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3月16日发布,共分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规划实施等8篇31个章节。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评价道,这是一部指导我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纲领性文件,内容全面丰富,总结并吸取了国内外城镇化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性强,意义深远。

  “从《规划》可以看出,我国的城镇化要从速度导向型变成质量导向型。”盘古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个转型发展新阶段,“人口城镇化”要快于“土地城镇化”;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要从不均衡转向均衡;要朝公平公正方面发展,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等。“既要转又要稳,稳中求进的压力比较大。”易鹏说。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需要注重和解决以下问题:城市发展要集约高效,应追求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追求四化同步;城乡要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而不是仅简单地将人口从农村转移出去,还要考虑用产业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让进城的人们住有所居等。

  户籍制度改革落地

  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出炉,使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业内专家表示,《意见》给出的5大准则和16大细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首个在国务院层面推出的具体改革路线图。《意见》的出台拉起了推进深度城镇化的序幕。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当日的《意见》发布会上表示,与以往相比,这次户籍政策是一次总体调整。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全面的规划后,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

  对于《意见》提出的积分落户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城乡发展规划与管理中心主任叶裕民表示,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和单纯的总量控制相比,是一个进步。在城镇化过程中要讨论的是,大都市的积分制如何才能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控制特大城市规模的同时,也要使其承担起相应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责任。

  “虽然大城市倾向于吸纳人才没有错,但是任何一个城市都既需要人才又需要一般劳动力,而且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我们要实现的是广大国民的城镇化而不是人才的城镇化。对于人才,应该在创业、研发等方面给予鼓励,让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而基本公共服务是所有人都需要享受的。因此我认为,积分制在设置分值时,要给一般老百姓更多的空间和机会。”叶裕民补充道。

  此外,《意见》正式提出,我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

  实施京津冀

  协同发展战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加强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经济协作。而此前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时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最高领导在第一时间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表态支持。

  在2014年召开的北京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说:“要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有新认识。要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势,跳出北京看北京,着力推动三地经济继续朝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作用互补、利益相连的路子走下去。”

  天津市副市长宗国英将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大交通体系”放在了第一位。他认为叠加优势、协同发展,是京津冀合作共赢的关键。

  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表示,河北将不折不扣地执行京津冀一体化战略,首先是要做好规划,并依照规划蓝图竭力配合北京、天津做好京津冀一体化的规划,坚决按规划办事。“不以一利之小私,损三利之大功,要大气不要小气。”

  “京津冀协同发展应当有一个顶层设计和一体化规划。”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京津冀地区应该按照“一轴三带”来发展,“一轴”是以北京、廊坊、武清、天津滨海新区、塘沽为轴。“三带”:北京以北地区为“生态涵养带”,不适合继续发展产业;从唐山到石家庄这条线为“山田带”,主要发展现代产业;从秦皇岛到滨海新区,再到黄骅港,为“沿海带”,发挥港口功能。北京的功能首先是在轴上扩散,向轴上转移;其次是向“山田带”和“沿海带”转移,通过整体规划,共同构筑京津冀地区“一轴三带”的空间发展格局。提高首都地区的区域竞争力、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文化影响力,推动京津冀地区的健康、均衡发展。

  城市规模

  划分新标准出炉

  国务院11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我国现行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做出了调整,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为中等城市;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为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4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4类变为5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新标准更加清晰,更能适应当前城镇化实际要求。与一些政策的对应性更强,以户籍管理制度为例,以此为标准,什么城市需要限制人口,什么城市需要适度放开,都一目了然。”

  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角度来看,从“城市病”的有效治愈层面来说,新标准的出台无疑也是对症良药。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张占斌表示,城市的发展切忌贪大求全,吸纳的人口数量、产业规模应与其实际的可承载量相符合,尊重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真正走出一条立足地方实际、融合区域特色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Page]

 城镇化

  综合试点方案公布

  6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希望各地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县、镇作为试点。

  9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会,会议确定新型城镇化建设从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会议再次强调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是“大战略”。

  在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经济发展空间概念,并将城镇化健康发展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空间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有历史耐心。在此后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强调,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

  12月末,期待已久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终于公布,一直被热炒的城镇化试点名单也随之出炉。该方案提出,综合考虑申报地区的工作基础和试点工作方案,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城市镇 ,最终确定了64个试点地区名单。

  “镇改市”试点的推进将有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方创琳认为,小城镇和建制镇是未来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就地、就近市民化最主要的载体。开展“镇改市”试点能有效降低城镇化的综合成本,同时降低社会改革的风险。

  农村土改进入试点阶段

  12月2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这意味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据悉,此次农村土改试点主要有4项改革重点任务,分别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以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一是把握正确方向,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二是坚守改革底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循序渐进,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创新2.0时代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其中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迅认为,智慧城市的核心要义不仅在信息的捕捉和获取上,更在于信息的共享机制。信息共享能够带来城市管理“质”的变化。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到“六化”: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智慧治理精细化。这“六化”体现了智慧城市的方向。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院长洪再生表示,建设智慧城市是关注民生的需求,可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打造公共平台,可以提高社会的综合治理能力;加强规划建设,可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注重发展质量,可以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产业升级,可以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可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出炉

  11月,住建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指导各地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探索构建城市雨水开发体系,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促进建立科学完善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治城市内涝顽疾。

  根据《指南》内容,海绵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比如让城市屋顶“绿”起来,“绿色”屋顶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还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道路、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特别是城市中的绿地应充分“沉下去”。

  清华大学校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陈吉宁教授介绍,海绵城市就是比喻城市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海绵城市建设非常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大大减少了建设排水管道和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调蓄设施又往往与城市既有的绿地、园林、景观水体相结合,"净增成本"比较低,还能大幅减少水环境污染治理费用,降低城市内涝造成的巨额损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巡视员章林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编辑:王欣欣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政策导向是推动水泥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水泥行业唯有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03年1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国家经贸委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致浙江水泥散装率连续三年全国省、区第一的贺信上批示:“散装水泥发展的经验值得总结,使我省各行业、产业都树立赶超意识,奋发向上,力争先进,开拓创新。向水泥产业的干部、职工致敬,并希望继续保持先进,取得新的成绩。”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大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建设或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6-0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4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4

甘肃省

¥ 382.91
2024-06-04

陕西省

¥ 347.35
2024-06-0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4

云南省

¥ 342.49
2024-06-04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4

四川省

¥ 374.33
2024-06-04

重庆

¥ 337.56
2024-06-04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0.67
2024-06-04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4

湖南省

¥ 326.56
2024-06-04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4

河南省

¥ 334.60
2024-06-04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4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4

福建省

¥ 295.05
2024-06-04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4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4

江苏省

¥ 342.34
2024-06-04

上海

¥ 347.73
2024-06-04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4

吉林省

¥ 452.78
2024-06-04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4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4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4

河北省

¥ 364.97
2024-06-04

天津

¥ 408.21
2024-06-04

北京

¥ 389.43
2024-06-05 17: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