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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搬迁!节能!环保!样样都是坎儿 河南环境治理下重拳

2019/04/05 09:44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日前,《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出台。......

  日前,《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出台。

  根据方案显示,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月20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督察整改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回头看”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提出了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河南省委、省政府认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精准深刻,使全省各级党员干部清醒看到了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工作力度上的差距、发展方式上的差距,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为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本方案。

  小编现将本方案涉及水泥行业的内容整理如下:

  1、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推动钢铁、铝工业、水泥、传统煤化工等行业转型发展,加快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合成氨等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工业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实施物流、旅游、健康养老等行业转型发展规划,扩大科技服务、数字创意、跨境电商等新兴先导产业规模,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到2020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46%左右。

  2、郑州市水泥企业直径3米以下以及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标准的水泥粉磨设备(包括特种水泥粉磨设备)全部淘汰。(1)组织开展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澄清底子,掌握情况,不留死角。(2)根据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限期淘汰直径3米以下及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标准的水泥粉磨设备(包括特种水泥粉磨设备),对于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予以通报、问责。(3)加强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自查自纠,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3、落后产能应退尽退。(1)按照国家工信部等1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2)按照全面排查、列入任务、制定方案、限时淘汰、验收合格的程序,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8年,全省淘汰落后和过剩钢铁产能157万吨。(3)开展淘汰水泥行业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在2018年已依法淘汰11家无生产许可证水泥粉磨站的基础上,全面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4)定期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红黄牌企业)名单及淘汰完成情况,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4、完成省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1)制定控煤三年行动方案和2018年四季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将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政府、重点用煤企业。(2)科学安排水泥、制砖、氧化铝等重点耗煤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对于非电企业,鼓励有检修需求、销售亏损的企业进行提前检修或升级改造。对于发电企业,严控电力用煤质量,实行绿色调度,降低发电总耗和单耗。(3)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开发光伏发电、风电、地热供暖等清洁能源,有序建设生物质和垃圾发电等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广利用天然气。(4)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涉及煤炭消费项目,按照1.5倍进行减量替代。(5)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进度滞后、措施不力、工作迟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6)对控煤不力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5、到2020年,全省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降至45%以下,服务业占GDP的比重46%左右,传统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1)聚焦传统行业整治,削减结构性污染。严控传统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全省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等产能,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制定实施钢铁、铝工业、水泥、传统煤化工等行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突出减量、绿色发展,推动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煤化工等低效落后产能退出。2020年年底前,淘汰10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2000吨/日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和单厂规模20万吨/年以下电解铝产能,力争铁产能压减至3000万吨左右。组织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企业技术改造“三大改造”,加快推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引导传统行业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有效降低工业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2)聚焦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紧扣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资源能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合理确定区域工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积极发展节能、节地、环保的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研究制定汽车电子、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5G、新一代人工智能、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环保装备和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育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制定实施物流业、旅游业、健康养老业转型发展规划和方案,扩大科技服务、数字创意、跨境电商等新兴先导产业规模,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5万亿元。实施服务业“两区”优化提质升级行动,加快建设78个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持续开展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滚动实施10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在投资、税收、就业等方面贡献率。抓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等一批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制定落实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提升服务业开放发展水平。(3)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50%左右;重点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基本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全省石油化学、石油炼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全面完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

  6、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改造、退城入园,城市产业布局更加合理。(1)制定出台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指导意见,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环境风险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按照城市功能分区,结合城市规划调整,2018年年底前制定建成区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对标改造、关停、转型、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2)严格按照城市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科学确定重污染企业清单和搬迁改造方式。对可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就地改造;对不能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退城入园;对不愿意退城入园或无力搬迁的企业,在符合城市环境规划的前提下,可利用原厂房、土地就地转型转产,或依法依规实施关闭退出。2019年9月底前,大力推进焦化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作,对不能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依法查处。(3)鼓励支持企业搬迁改造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车间、绿色工厂、智能工厂和绿色园区。(4)加大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程。

  7、到2020年,全省增加高速公路通行里程700公里,铁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长26%,“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交通运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1)编制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2)完善高速公路外联内通网络,实施繁忙路段、收费站扩容改造,统筹规划线路基本走向和技术等级,重点推进实施G107、G310改线等项目。加快推进绕城公路规划建设。(3)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重型车辆跨省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辅助通道的路线设计,探索实施高速公路分时段、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过境重型车辆优先选择主通道通行,远离城市通过。(4)完善省内物流园区、集装箱中心站、重点企业与铁路站的无缝衔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推进内河水运发展。组织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5)发挥水运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显著提高信阳、周口、漯河、固始等城市大宗货物水路货运比例。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鼓励钢铁、电力、焦化、电解铝、水泥、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

  8、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建立,重污染天气污染物浓度大幅削减。(1)发挥集中供热优势,确保城区集中供暖设施按期投入使用,减少城区散煤用户数量。积极推动“双替代”,确保电取暖、气取暖设施到位和补贴到位。(2)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会商研判,对大气环境质量和未来7天天气情况进行预测预报,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或者放假、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相应措施。(3)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实施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量、用电量数据实时共享的监管机制,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努力降低污染级别。(4)加快完善监控监测体系。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实现18个省辖市、105个县、1804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实行县、乡镇空气质量排名,开展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等重点企业(园区)环境质量、无组织排放试点自动监测,建立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管理系统,提升科技监管能力水平。

  9、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倒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节能降耗。(1)开展优待电价清理,我省2017年7月已取消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电价,结合本次整改进行再梳理,坚决杜绝擅自出台电价优惠政策,并长期坚持。(2)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体现惩罚性原则,提高8个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和电解铝、水泥、钢铁3个行业阶梯电价的加价标准,明确部门分工,夯实各级责任,从2018年11月起执行,建立长效整改机制。(3)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组织开展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核查,2018年11月底前形成阶梯电价企业核查名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阶梯电价文件。今后每年开展电解铝、钢铁、水泥行业能耗核查。(4)严格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组织专项产业政策核查,2018年11月份出台高耗能行业的差别电价加价文件,从2018年6月1日追溯执行;2019年上半年组织各地对8个行业开展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核查。(5)各地认真开展年度核查、日常核查,增强工作主动性,保障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到位。(6)价检部门加强年度检查,确保各项电价政策落实到位。电力部门定期对各供电单位的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供电单位,依据相关要求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曾家明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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