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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工信部“7号文” 剑指落后产能

2010/05/04 00:00 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金烨

......

  金融危机来临后,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其中《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又将淘汰落后产能提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上。淘汰落后产能不仅是调整及振兴这些产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和谐、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1月20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4月初,国务院以国发[2010]7号文件(下称7号文)发布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

  针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等问题,《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采访了参与文件制定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侯世国。

  剑指落后产能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淘汰落后产能是7号文件中强调的主要内容,也是近几年经济领域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您认为淘汰落后产能有什么重要意义?

  侯世国:国家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多方面的措施来实现,包括推动技术进步、发展新兴产业等。但是还有很多水平低下的生产能力,如果不把这些落后能力淘汰掉,会制约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会阻碍结构的优化。只有吐故,才能纳新,所以淘汰落后产能是调整结构一项关键性的措施。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怎样界定落后产能?

  侯世国:落后产能的界定,首先是按照环保、节能、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坚决防止危及人身安全、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不符合质量标准等为基本原则进行界定。其次是根据行业生产特点和产能现状,并参考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在工艺、技术、装备、规模、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制定具体标准。另外,9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既有总量要求,也有工艺装备界定标准。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淘汰落后产能最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提出的?您能详细介绍一下7号文制订的相关背景吗?

  侯世国:“淘汰落后产能”不是近几年才提出的新名词,早在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就曾发布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文件,提出要坚决淘汰资源消耗高、生产效率低、环境污染重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2005年,国务院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同时配套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出了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产品等共399项明细目录。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要淘汰的13个行业落后产能的数量和界定标准。在7号文发布之前,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已经多次提出了淘汰落后的目标和任务,说明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早已是经济领域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了。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如您所说,这几次提出的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怎样的效果,结果怎样?

  侯世国:针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原国家经贸委及发改委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但主要还是以部门的行政措施为主。

  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后,又陆续出台了信贷控制、差别电价、行业准入管理、排污督察等相关配套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从不同方面对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仍很难达到全面、彻底地淘汰落后产能的效果。[Page]

  道路曲折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那么,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淘汰落后的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面临怎样的困难?

  侯世国: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任务,涉及面广,面临问题较多,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加强配合,共同推进。

  首先,推动淘汰落后的手段大部分是行政措施,缺乏执法依据与执法力度。政府提出的行政措施操作性不是很强,效果不是很理想。

  其次,要淘汰落后产能势必要停止使用一些装备、生产线,甚至要关闭一些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特别是对那些相对落后的地区。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落后产能数量和比重很大,一旦淘汰这些落后产能必定会对地方财政与税收造成重大影响,以致影响地方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

  再次,在国家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前提下,如不建立良好的淘汰落后机制,这些落后企业停产、职工下岗势必会对地方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目前对淘汰落后产能还没有一个综合性的统筹协调机制来调动、发挥多方面的职能作用,只有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才能产生明显成效。

  由此可见,虽然淘汰落后产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是任重道远。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面对这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可能面临的难点、困难、问题制定了哪些相关的措施?提出了怎样的总体要求呢?

  侯世国: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我们认为,淘汰落后是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行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优胜劣汰。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下,随时有退出的企业,又有新生的企业,这是经济发展和提高的最基本动力。因此,要形成市场淘汰机制,最终要靠市场说了算。

  二是要依法行政。虽然采取了很多行政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有法律依据,并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

  三是要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如果只是泛泛地要求和宣传,没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也得不到很好的效果。必须调动和协调相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行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联动机制,这样力度会更大,收效也会更明显。

  四是要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约束、政策激励和监督检查机制。一方面要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政策、措施约束落后产能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要激励落后产能自动、积极地退出市场。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7号文中指出的具体淘汰目标是什么?

  侯世国:总体上是2005年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规定的399项需要淘汰的工艺、装备、产品项目。当前重点淘汰目标是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Page]

  落实安置措施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有哪几方面?

  侯世国:我们将分地区分解落实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与各地进行研究协调,要求各地尽快提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拟于近期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同时,我们还会研究建立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同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等国务院下属17个部门,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组建方案,目前已报国务院。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淘汰落后产能涉及职工就业、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

  侯世国:这就要求必须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与职工就业的关系,制订和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进程中的职工安置政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职工,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与接续工作,避免大规模集中失业,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作为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将会受到怎样的机制约束?

  侯世国:我们将公布被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并建立问责制度,把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将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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