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最高法:两个混凝土行业案例被列为反垄断典型案例!

2022/11/18 11:25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其中包括,“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反垄断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具体来看:

“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

【案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延安市嘉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基本案情】嘉诚公司自2018年3月开始向福建三建公司供应混凝土。包含嘉诚公司在内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10家混凝土企业联合声明,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所有标号的混凝土每立方米在原价基础上上浮60元。2018年7月13日,嘉诚公司与福建三建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将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全面上涨45元。同月,原陕西省工商局接到嘉诚公司等涉嫌垄断的举报,于2018年8月启动调查,但嘉诚公司对混凝土供应单价并未作出调整,亦未向福建三建公司告知相关情况。自2019年4月开始,福建三建公司和嘉诚公司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同标号混凝土在先前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再次上涨25元。2019年8月,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对嘉诚公司和其他9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作出处罚决定。2019年9月底,嘉诚公司对福建三建公司的混凝土供应结束,10月双方组织结算。在嘉诚公司向福建三建公司主张欠付混凝土货款时,福建三建公司得知嘉诚公司因实施垄断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遂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嘉诚公司赔偿相应损失。该院审理认为,当事人之间因形式上的契约自由不能成为实施垄断行为一方违法行为的合法外衣。经营者达成涨价协议对交易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横向垄断协议损害赔偿,对难以脱离当地供应市场或对技术支持需求较高的商品,应以垄断协议所固定价格与此前在自由市场竞争中与交易相对人所约定产品价格的差值进行计算。故判决福建三建公司向嘉诚公司支付欠付合同款约60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嘉诚公司向福建三建公司支付因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金约143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是横向垄断协议的受害人在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认定被诉垄断行为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后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的案件。反垄断民事诉讼是垄断行为受害人获得损害赔偿的基本途径,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方式。本案基于经济学原理和一般市场交易规律,对不同交易形态特征下的损害赔偿请求数额认定和计算路径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案同时也生动展现了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对于形成反垄断法执法和司法合力、切实提升反垄断法实施效果具有典型意义。

“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

——“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茂名市电白区建科混凝土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16年9-12月期间,包括建科混凝土公司在内的19家广东省茂名市及高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通过聚会、微信群等形式就统一上调混凝土销售价格交流协商,并各自同期不同幅度地上调了价格。2020年6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该19家企业的行为进行查处,且均以2016年度销售额为基数,对3家牵头企业处以2%的罚款,对其他16家企业处以1%的罚款。建科混凝土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建科混凝土公司诉讼请求。建科混凝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包括建科混凝土公司在内的涉案1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之间进行了意思联络、信息交流,具有限制、排除相互间价格竞争的共谋,其被诉行为具有一致性,且不能对该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同时,根据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市场变化等情况,被诉行为产生了反竞争效果。因此,建科混凝土公司的被诉行为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横向垄断协议项下的“其他协同行为”,涉案19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关于被诉处罚决定的罚款计算,“上一年度销售额”是计算罚款的基数,原则上“上一年度”应确定为与作出处罚时在时间上最接近、事实上最关联的违法行为存在年度。被诉行为发生于2016年并于当年底停止,反垄断执法机构于2017年启动调查,因此,以2016年销售额作为计算罚款的基准,更接近违法行为发生时涉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执法实践中通常以垄断行为停止时的上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经营者销售额的基本精神保持一致,也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其他协同行为”属于横向垄断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因其不直接体现为明确的协议或决定,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行政主管和司法认定上存在难度。本案明确了一致性市场行为和信息交流两个因素可以证明存在“其他协同行为”,然后应由经营者对其行为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该分层认定方式有助于厘清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合理分配了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同时,本案对反垄断罚款基数的“上一年度销售额”中“上一年度”作出原则性阐释,既尊重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保证行政执法效果,维护反垄断执法威慑力,也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裁量基准和方法依法作出指引。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构建我国竞争合规治理体系的新举措

遵守反垄断法律规定是企业的应尽义务,反垄断合规是企业的分内之事,但企业反垄断合规的正外部效应、反垄断的立法目标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能决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推进竞争合规工作上必须有所作为。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发布!多个案例值得水泥行业重视!

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本指南由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甘肃高崖金城水泥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4月2日,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榆中县人民法院举行。此次会议由管理人提议并主持,债权人、法院合议庭人员、公司管理层等参加。会议审查了管理人的工作报告、破产清算方案、资产评估结果及债权表等,同时讨论了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法院强调将推进破产案件办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04-03 破产 协同 法院

事涉超8000万元工程款!中建二局告了粤系老牌房企

截至目前,方圆地产的销售情况尚未见好转,流动性依然紧张。

赞皇法院院长张大为到石家庄济河特种水泥开展“服务企业日”活动

2月28日,赞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大为到石家庄济河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服务企业日”活动。

2024-02-29 法院 特种水泥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2 09: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