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
2017年去产能正在迎来变局。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钢铁、煤炭压减数量分别为5000万吨和1.5亿吨以上,与去年设定的任务相比是“一增一减”,较去年实际完成额皆大幅下降。但就整体进程而言,这一力度并不小,而且新增煤电去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有色、建材等产能过剩领域也被发改委首次提及。...
从环境保护部获悉,《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方案》已印发。督查将于2017年2月12日至22日展开,国务院等多部门将对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水泥、玻璃行业专项督查,对落后产能能行清理整顿。...
去年年底,环保部发布“关于2016年前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公告”(公告83号),有19家企业列入名单,其中有一家辽宁水泥企业。处理结果为警告,目前整改情况为正在整改。...
2016年1月至11月底,环保部组织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典型案例14起,拘留19人;其中两起涉及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记者今日从环保部环监局获悉,除此外,环保部还对88家企业开出1.43亿元的大罚单。...
为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近日,环保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为便于各地深刻理解上述文件精神,环保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研究制定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30问》。...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近日,江苏省经信委和环保厅联合发文《关于在水泥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江苏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均实行错峰生产,限制生产时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的水泥窑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参加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生产负荷。...
国务院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和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两类共25项重点工程。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有11项,列在第1项的重点工程是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对环境信用红标企业,环保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适用于停业、关闭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
近日,国务院下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质量改善的攻坚期、窗口期。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方案》指出,为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以下称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不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使得管理制度效能难以充分发挥。为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自2017年3月1日起,山东省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分别以绿牌、黄牌和红牌标识。对于当年累计计分满12分的企业,将被列为红标,环保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支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新型建材等行业优势企业,以技术、管理、资源、资本、品牌为纽带,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有效减少企业数量,提高生产集中度,并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
东北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企业有39家,其中水泥企业5家,占1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高架源”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共有10家,其中水泥企业有1家,占10%。...
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快一年了。新华社在人大通过当时曾报道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修订前的七章66条,扩展到现在的八章129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29日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条文增加了近一倍,现行法律中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经过了修改。...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新关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因未更换除尘袋,导致包装排放口颗粒物超标排放,污染周围环境,近日被石门县环保局责令整改,并判处10万元罚款。这也是石门县首例因违反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推动重庆市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9月29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了2016年国庆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会。据了解,备受公众关注的京津冀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已经统一。目前,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等城市已基本完成预案修订工作,京津冀其他城市预案修订工作也在加紧推进。...
9月9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有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为抓好“1+6+7”工作方案落实,河南省环保厅特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要求10月底前,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全部关停、清退、淘汰到位。...
8月8日,记者从江西南昌市环保局获悉,南昌市日前印发了《2016年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在工业发展上,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通过招商引资进入南昌市,相关部门不予该类项目的核准、备案,并严格控制“五河一湖”沿岸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对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10部部门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7月6日,由中国水泥协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水泥行业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现场交流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对压减水泥过剩产能提出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联合重组和推行错峰生产四条指导意见。除严禁新增产能外,该市唯一贯彻的是推行错峰生产,且有点走样。...
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中,有25家企业被点名,其中有济宁山水水泥公司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被点名。此外,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也因污染排放严重超标被媒体点名通报。...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要市场化手段,已在我国试点多年。记者近期在重庆、福建等多地调研发现,近年来多省积极探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成效初显,但仍存在交易冷清、市场化程度低、价格机制不完善等方面问题。...
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保部在去年12月28日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陈吉宁部长在讲话中还明确,今年将组织对水泥、玻璃等行业和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水泥企业在防治污染的设施的运行上再也不应该“任性”了。...
临近年末,12月28日环保部下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明天(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制定目的是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近期,京津冀地区接连发布的霾红色预警再次将人们的视线吸引到了大气污染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紧紧围绕改善大气质量这个目标,水泥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主动承担责任,为蓝天不再易逝做出贡献。...
2015年即将过去,按照习近平主席令第31号,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施行日即将到来。...
2015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文件,对未来5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部署,也共同面对了雾霾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这一年是中国环境治理史上极为不平凡的一年。...
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水泥企业只有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杜绝环保上出现违法行为才是根本所在,即没有不良环境信用信息产生的可能。企业没有环境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即证明企业有着良好的环境行为信用,同样也在社会层面上得以共享,使企业一路通行无阻。反之,不良环境信用信息的共享则将使企业寸步难行。...
新修订《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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