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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娟:贯彻落实污泥指南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2011/12/03 00:00 来源:中国水泥网北京新闻中心

在11月26日的第三届水泥工业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国际会议暨水泥窑炉协同处置污泥技术交流大会上,住建部节能中心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城镇水务技术办公室主任孔祥娟作了题为《贯彻落实污泥指南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报告,为与会代表介绍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制订背景,以及污泥处置”十二五”工作重点。......

  在2011年11月26日由中国水泥网主办的“第三届水泥工业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国际会议暨水泥窑炉协同处置污泥技术交流大会”上,住建部节能中心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城镇水务技术办公室主任孔祥娟作了题为《贯彻落实污泥指南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报告,为与会代表介绍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制订背景,以及污泥处置”十二五”工作重点。以下为报告全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危害

  1.不仅含水量高,易腐烂,有强烈臭味,并且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虫卵以及铬、汞等重金属和二恶英等难以降解的有毒有害及致癌物质。

  2.污泥未经稳定化处理随意堆放,极易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直接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现状及问题

  1.污泥产量大

  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832座,污水处理能力为1.25亿立方米/天,产生含水量为80%的污泥3000万吨。

  2.大部分污泥未经安全处理处置

  目前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只有10%左右通过堆肥技术处理处置后回用到土地、大约20%采用填埋、少量采用焚烧和建材利用等,其余大部分随意外运、简单填埋或堆放,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3.责任主体不明确,地方政府对技术路线把握不清晰

  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很好的履行污泥处理处置责任主体职责,未将污泥处理处置纳入到地方主要污染物消减指标的考核体系,对当地污泥泥质、产量等缺乏基础分析,技术路线不清,工程建设存在较大的任意性和盲目性。

  4、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标准不一致

  污泥处置后产品的应用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从自身管理职能出发,制定政策、规范和标准等,但各标准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限制,使污泥处理处置面临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障碍。

  5.污水源头监管不严,排水许可制度落实不到位

  据住建部对300多个城市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城市未认真落实《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污水源头监控不严,工业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未经妥善处理进入了城市管网系统。

  6、污泥处理处置配套政策不完善

  污泥处理处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设备、监管和衍生品资源化利用等相关的保障、激励和财税等政策体系尚未形成 。

  7.污泥处理处置过程运营不规范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从储存、运输到处理处置过程都有待加强管理,规范运营。

  8. 污泥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尚待突破。

  污泥处理处置关键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如污泥源头减量技术和预处理技术有待开发;高效清洁好氧发酵技术需进一步优化;污泥协同处置二次污染物控制不力等。

  污泥能否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已成为制约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

  第一章总则

  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应执行“三同时”原则,即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

  应根据污泥特性选择合理的污泥处置方式,污泥处理设施的工艺及建设标准必须满足处置方式的要求。

  过程管理的基本原则

  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厂内预处理(源头管理);

  污泥处理处置应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采取必要的工艺技术措施,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的去除,并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

  污泥处理处置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

  第二章  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

  污泥处理处置的原则

  安全环保     污泥处理处置必须坚持的基本要求

  循环利用       污泥处理处置时应努力实现的重要目标

  节能降耗       污泥处理处置充分考虑的重要因素

  因地制宜       污泥处理处置方案比选决策的基本前提

  稳妥可靠       污泥处理处置贯穿始终的必需条件。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

  1.在一定的范围内,污泥的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等处理处置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污泥处置方式可适当多样。

  2.应合理确定并预测污泥的泥量与泥质,从而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模与技术路线。

  3.应制定应急方案、阶段性方案和永久性方案,并处理好三种方案的衔接,加快永久性方案的实施。

  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

  污泥处置包括土地利用、焚烧及建材利用、填埋等方式。

  按照"处置决定处理,处理满足处置,处置适当多样,处理适当集约"的原则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污泥处理处置路线。

  应首先调查本地区可利用土地的总体状况,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污泥泥质以及厌氧消化、好氧发酵等处理技术,优先研究污泥土地利用的可行性。

  当污泥不具备土地利用条件时,可考虑采用焚烧或建材利用的处置方式。

  当污泥采用焚烧方式时,应首先全面调查当地的垃圾焚烧、水泥、热电等行业的窑炉状况,优先利用上述窑炉资源对污泥进行协同焚烧,尽可能发挥综合效益。

  当污泥泥质不适合土地利用,且当地不具备焚烧和建材利用条件,可采用填埋处置。

  典型污泥处理处置方案:

  ——厌氧消化后进行土地利用

  ——好氧发酵后进行土地利用

  ——工业窑炉协同焚烧(这是跟水泥行业最密切相关的方案)

  ——机械热干化后进行焚烧

——石灰稳定后进行填埋(可以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联合运用)

——脱水污泥直接填埋

  第三章 污泥处理的单元技术

  第一节 浓缩脱水技术

  第二节 厌氧消化技术

  第三节 好氧发酵技术

  第四节 污泥热干化技术

  第五节 石灰稳定技术

  第六节 其他技术

  第四章 污泥处置方式及相关技术

  第一节  污泥土地利用

  第二节污泥焚烧与协同处置技术

  第三节建材利用技术

  第四节污泥的填埋

  污泥协同焚烧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有机物彻底分解,污泥得以彻底的减容、减量和稳定化;燃烧后的残渣成为水泥熟料的一部分,无残渣飞灰产生,不需要对焚烧灰另行处置;回转窑内碱性环境在一定程度内可抑制酸性气体和重金属排放;水泥生产过程余热可用于干化湿污泥;回转窑热容量大、工作状态稳定,污泥处理量大。

  热电厂协同处置既可以利用热电厂余热作为干化热源,又可以利用热电厂已有的焚烧和尾气处理设备,节省投资和运行成本。

  与生活垃圾混烧既可以利用垃圾焚烧厂的余热作为干化热源,又可以利用垃圾焚烧厂已有的焚烧和尾气处理设备,节省投资和运行成本。

  污泥的建材利用

  污泥制陶粒污泥是一种粘土质资源,用来配料生产陶粒(用作轻骨料配制轻骨料混凝土),可在高温焙烧过程中使污泥得以彻底稳定,并固化重金属,充分利用污泥中的土质资源。在污泥制陶粒的生产过程中,应控制好预热和焙烧两个关键工序。

  住建部”十二五”污泥工作目标

  初步形成技术路线成熟、标准体系完善、源头控制有力、政策配套、监管到位的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体系 。到2015年底,36个重点城市的污泥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使得全国规划范围内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模达到500万吨(干泥)/年 。

  住建部”十二五”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路线

  依据《技术政策》和《技术指南》,指导各地通过分析当地泥质特征、土地资源状况、经济水平等,科学选择技术路线。技术路线的选择坚持污泥土地利用为主,协同焚烧(水泥窑、热电厂、垃圾)或建材利用、污泥填埋等处置方式为辅。

  污泥用于土地利用。污泥中有机质含量较高且重金属等含量满足有关使用标准的,鼓励将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进行土地利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设施既可在污水处理厂内增设,也可集中建设。经处理处置后可用于园林绿化、盐碱地、沙化地和废弃矿场的改良用土等。

  污泥协同焚烧或建材利用。在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经济条件允许的地区,支持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城镇污泥经干化后进行协同焚烧(水泥窑、热电厂、垃圾)或建材利用处置。

  污泥填埋。其只能作为污泥处理处置的阶段性、应急处置方案。

  住建部 “十二五” 污泥处理处置工作重点

  一、完善补偿机制

  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制定包含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成本的污水收费政策,合理调整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或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落实扶持政策

  税收方面:制定污泥处置所得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制定运营单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污泥处理设备购置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用地方面: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用地采用行政划拨。

  用电方面:采用大工业用电价格,在峰谷时段不上浮,低谷时段按基价下浮30-60%。

  产品推广方面:配合各地方政府制定支持污泥厌氧或好氧发酵产品的园林绿化等土地利用政策,强制要求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优先采用合格的污泥衍生产品。

  三、全面落实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制定完善的污泥应急处置措施-在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前,应对污泥采取适当的应急处置措施。

  建立健全污泥处理标准体系框架-解决现行标准之间不协调的问题。

  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保障污泥在运输、处理处置及进入市场过程中的规范化运营。同时要求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泥质、泥量、设备运行状况及运行成本等数据应上传至"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强示范引导,加快设施建设进度

  进行污泥经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后土地利用、污泥协同焚烧示范工程的筛选及建设。依据示范工程建设及运行经验,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完成36个重点城市、其他设市城市、重点县城及小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建设目标。

  五、加快技术攻关力度,促进产业发展

  依托《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基础性技术研究,重点突破污泥处理处置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地方采用低能耗、低投资的技术处理城镇污泥。重点支持污泥处理处置成套装备和关键设备及产品的研发、推广及应用,努力实现污泥处理处置装备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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