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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混凝土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8/08/1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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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深圳日益面临土地、人口、资  源和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建筑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筑领域依靠自主创新、提高建筑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及效益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为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建筑业发展模式的真转真变,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以及《深圳市建筑业2006—2010发展规划》和《深圳市建设科技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的现状

   (一)取得的成就

  1.  预拌混凝土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五”期间,深圳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由2000年的572万立方米跃升至2005年的1350万立方米,五年内增长了2.36倍,累计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量6053万立方米,基本实现特区内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到100%,特区外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特别是从2002年以来,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年产量连续3年超过1000万立方米,在全国大中型城市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上海和北京。

  全市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和综合配套能力迅速提升。至 2005年底,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50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60个,拥有生产线131条,每小时生产能力为18345立方米,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达到1 300多台。进一步提高了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的有效监控和调度管理能力,极大地整合了市场资源,降低了物流成本,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产业化运作,形成了覆盖预拌混凝土生产、存储、运输、使用和信息管理的产业链体系,预拌混凝土行业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2.  软硬件设施发展迅速,经营体制趋于灵活

  在全市5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中,拥有二级资质等级为24家,三级为20家。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设备均采用“仕柯玛”或国外进口主机,运转效率高,故障率低,可以满足连续生产的要求。拥有高、中级专业人才近500名,其中不乏国家级的专家、学者,对我市混凝土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我市多项重大工程的按时完工,离不开预拌混凝土的有效供应。

  在“十五”期间投产的企业中,  民营经济成分增长到66%。

  由于民营企业机制比较灵活,在人才、资金、经营管理上都有显著的优势。

  3.  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十五”期间,预拌混凝土的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混凝土性能的研究,包括混凝土应力腐蚀机制及抑制对策研究、偏高岭土及其复合粉改善混凝土耐久性研究、蒽系高效减水剂研制及工程应用研究、沿海和酸性土壤环境中砼劣化机制与对策研究,  以及施工工艺的研究,包括自流平地坪在工程中应用技术研究、高层清水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研究等等,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政府的管理和企业的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高性能混凝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等技术规范, 为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另外,低成本预拌砂浆研究和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研究也取得初步成果,并逐步进入了工程应用阶段。

  4.  施工现代化水平及工程质量得到提高

  “十五”期间,深圳市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987.66亿元,  其中预拌混凝土的贡献功不可没。预拌混凝土取代了现场搅拌混凝土,提高了施工的速度和工程的质量,确保了工程按期完工,延长了建筑物使用寿命,提高了建筑施工的现代化水平,加快了深圳城市建设的速度,为深圳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5。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通过使用预拌混凝土,减少粉尘排放,节约资源能源。“十 五”期间,深圳市累计供应预拌混凝土6053万立方米,共减少粉尘排放4.98万吨,节约水泥包装袋2.61亿个,还节约大量的水、电、煤炭等资源和能源,创综合经济效益5.46亿元。

  除了可直接节约的资源能源外,通过预拌混凝土,还利用了大量的粉煤灰与建筑废渣、废石等工业废弃物,  间接节约了 大量的原材料资源。在“十五”期间,共使用粉煤灰520.24万 吨以上,节约水泥520.24万吨,价值15.6亿元。除深圳各电厂的粉煤灰得到100%利用以外,附近珠海、东莞、厦门、汕头等地的粉煤灰也都通过各种渠道为深圳预拌混凝土所用,为促进文明施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改善深圳环境质量和建设宜居城市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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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政策法规框架初步建立

  “十五”期间,深圳市出台完善了众多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预拌混凝土的发展。2000年,深圳市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深建材 [2000]9号),明确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验收、监督等管理办法,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1997年7月11日,深圳市 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深府令第62号),并于2004年8月26日进行了修改(深府令第1 35 号),将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纳入法制轨道,明确了 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对工程建设中全面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确保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建筑业的进步起了积极的导向作用。此外,《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深建字[2006)1 34号)等法规文件的出台,也都    极大地推动了深圳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 展。

  (二)存在的问题

  1.“咸水砂”问题未能得到完全杜绝
   
  2001年,为杜绝氯离子含量超过国家建筑用砂标准的“咸水砂”在我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加强建筑用砂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深圳市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管理的通知》  (深建字[2001)41号)。但受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在本市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  “咸水砂”仍时有使用。这严重影响了建筑物的耐久性,是“十一五”期间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之一。

  2.预拌砂浆推广难度较大

  作为新型绿色节能建筑材料,预拌砂浆具有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改善施工现场环境、节约资源等多种优点,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十五”期间的努力,预拌砂浆的研究虽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出台了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但由于价格、观念、系统配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本市全面推广预拌砂浆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十一五”期间需把此  项列入重点开发和鼓励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和推广。

  3.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过剩

  按2005年的131条生产线、装机容量每小时18345立方米计算,每年工作300天、每天生产8个小时,全市搅拌站每年可提供预拌混凝土4400万立方米,而2005年全年搅拌站实际销售的混凝土为1 350万立方米。对比可以看出,到“十五”末,我市搅拌站的设备能力三分之二属于闲置状态,存在严重的供
 大于求的局面。这不仅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浪费,也给市场带来 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超低价竞争和企业之间拖欠款等。另 外,检测市场的不规范,也进一步加剧了“低价低质”的问题。

  4.政策法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尚未将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有关内容纳入到环保、节能、文明施工、交通运输等监管环节之中,未能形成监管的闭合机制。

  此外相关立法层次不高、效力不足、手段缺失,也影响了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的力度,制约了深圳预拌混凝土的进一步发展。

二、发展的形势与环境

  (一)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面对土地、人口、资源和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构想,并将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自主创新作为实现发展模式真转真变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这对作为能源消耗大户、资源消耗大户和垃圾生产大户的建筑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和使用,是建筑领域消耗自然资源和能源的基础环节,是控制污染物和建筑垃圾排放的关键环节,  同时也是综合利用相关废弃物的重要环节。预拌混凝土行业肩负着建筑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任, 在新的形势下既面临巨大的挑战,同时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发展建筑节能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

  建筑节能是建筑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突破口,在“十一五”节能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到2010年,我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和深圳市的建筑节能标准,实现节能50%的目标,并启动节能65%的工程试点与示范。建筑节能标准的提高,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必将推动预拌混凝 土下游产品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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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民群众对住房及其品质的需求日益提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整体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亦将不断提升,对住房品质和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为预拌混凝土特别是预拌砂浆提供了较好的市场消费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深圳市完全有理由也有能力提高居住环境。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要求,  “十一五”期间内我市新增住房总需求为5700万平方米,其中,应建设商品住房4930万平方米,应建设政策性住房77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70万平方米。规划期内,特区内建设商品住房10.5 万套,建筑面积942万平方米;特区内建设政策性住房2万套,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特区外建设商品住房44.5万套,建筑面积3988万平方米,其中,宝安区建设商品住房24.6万套,建筑面积2205万平方米,龙岗区建设商品住房19.9万套,建筑面积1783万平方米;特区外建设政策性住房12万套,建筑面积640万平方米。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关系,突出“以人为 核心"的设计思想,创造较为宽松的“生态型”的居住环境,是深圳住宅规划建设的一贯追求,这对预拌混凝土品质和产量的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将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新一轮发展。

  (四)城市建设布局调整与建设重点转移

  继《深圳2 0 3 0城市发展策略》提出了重点发展深圳西部滨海地区,深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等一系列新战略构想之后,深圳市规划局发布了《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之新城 规划》、  《西部滨海地区综合开发策略研究》、  《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规划实施策略》三部规划与策略。这三部规划与策略将给深圳未来带来的最大变化便是,加大对特区外发展的投入, 加快特区外的发展,加速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其中,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之新城规划》提出了特区外将建设光明新城、龙华新城、体育新城、东部新城4座新城的战略设 想,并拟在5年内初具规模。  《西部滨海地区综合开发策略研究》则是深圳在提出《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之后,对如何抢占珠三角黄金战略位置,发展西部滨海地区所做出的具体推进部署。而《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规划实施策略》则提出了实现大鹏半岛“保护性开发”开发思路的详细计划。

  根据深圳市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体系,  “十一五”期间,深圳将逐步推进全市发展和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统筹关内关外的协调发展,全面启动新城建设,积极引导投资向新城转移,这为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五)旧城区建筑物将进入维修保养阶段

  受建设空间的限制,深圳市大规模建设将转移至关外新城。而旧城区已服役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将会越来越多的进入维修、保养阶段。根据建筑物寿命周期中不同时期建筑材料的使用特点,参照国外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的发展规律,在建(构)筑物的维修、保养阶段,预拌砂浆将会代替预拌混凝土成为旧城区使用水泥的主要领域。

  (六)建筑施工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十一五”期间,推进建筑业做优做美,打造建筑之都,  是从传统的粗放的加工业向管理科学、技术创新、资源节约的产业过渡,推进建筑业实现工业化、标准化、装备化,引导建筑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预拌混凝土的发展,能够更好的满足建筑施工的要求,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三、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与发展效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 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  以市场为导向,  以政策法规为保障,  以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自主创新为支撑,  以加快推广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为核心,  以推进建筑“四节一环保”、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建筑产业化为重点,全面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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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划目标

  一一遵循《深圳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06—2008)》的要求,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形成绿色建筑 的技术体系,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一“十一五”规划期内,预计共使用预拌混凝土8500万立方米,预计共利用粉煤灰680万吨,节约水泥包装袋3.4亿条,减少水泥排放及损耗85万吨;

  一一特区内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到100%,特区外预拌混 凝土使用率达到85%以上;新城建设工程中推广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

  一一预拌混凝土产能适宜,站点布局合理,站点总数得到有效控制;

  一一争取每年推进2—3个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使用示范项目的建设;

  一一加快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十一五”期间前两年内,特区内推广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十一五”期间后三年内,全市推广全面使用预拌砂浆;

  一一基本解决砂石来源和运输渠道问题;有效控制“咸水砂”问题。

  (三)发展重点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将积极探索深圳特色的建设科技管理模式,形成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和自主创新工作要求的建设科技管理体制。在已经形成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基础上,加快建设公共研发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及科技信息平台。加强在建筑科学技术、绿色建筑材料、建筑循环经济、建设行业信息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及利用、城市安全及减灾防灾等方面研究。对高性能的建筑结构材料、海砂的利用、废渣及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混凝土耐久性研究等涉及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的重点课题和重点技术,组织进行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的创新成果,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在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方面:

  1.加强科技研发与应用工作
  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生产、应用、科研相结合的预拌混凝土研发体系,建立长效的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及相关生产设备、物流配送设备等的研发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预拌混凝土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2.基本解决砂石来源和运输渠道,有效控制“咸水砂”问题
  统筹规划建筑石料的来源和运输渠道,加快外地石场的开发利用;加速骨料再生技术的研究和工程应用,严格确定再生骨料的质量控制指标。重视研究开发“咸水砂”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
“咸水砂”使用规范和技术指标,严格规范使用“咸水砂”资源;充分发挥各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有效监控砂源和进砂渠道;加快机制砂、人工砂的开发应用;有效控制“咸水 砂”问题。

  3.加快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预拌砂浆的应用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实现文明施工和促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的重要技术和经济措施,是实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重要举措,对预拌混凝土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十一五”期间,要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提高宣传力度;推动预拌砂浆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应用;建立预拌砂浆散装物流配送体系,防止二次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充分消纳工业废弃物,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在新城建设中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
  以深圳调整城市区域功能和发展空间布局、促进新城建设为契机,推动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的发展。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结合深圳城市建设的新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施工企业认识水平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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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
  “十一五”期间,随着全市“四个新城”建设的全面推进及大运会等重点工程的动工,全市预计共使用预拌混凝土8500万立方米,至少节约水泥包装袋3.4亿条,减少水泥排放及损耗 85万吨,还能节约大量的水、电、煤炭等资源和能源,预计创 综合经济效益7.14亿元。 除了可直接节约的资源能源外,预拌混凝土还利用了大量的粉煤灰与建筑废渣、废石等工业废弃物,  间接节约了大量的原材料资源。在“十一五”期间,预计共使用粉煤灰680万吨以上,节约水泥680万吨,价值20.4亿元。

  2.  社会效益
  预拌混凝土的发展促进施工现代化水平和建筑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延长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减少了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事故与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并降低了后期维护成本。

  3.  环境效益
  提高预拌混凝土在生产、存储、运输、使用各个环节上的技术水平,都能更加有效的降低污染、改善环境。不仅可以减少水泥粉尘排放,还可消减水泥损耗引起的二次扬尘源。“十一五”期间,使用预拌混凝土可累计减少粉尘排放6.6万吨。同时,使用预拌混凝土还可以降低施工现场噪音污染,促进实现  文明施工。

四、对策与措施

  (一)规划布点,合理布局

  随着深圳城市建设重点由中心城向新城的转移,“十一五”, 期间,制定行业发展引导政策,根据建设工程市场需求,对预    拌混凝土企业布局进行合理调整,逐步由中心城向新城转移, 降低资源运输成本、减轻交通和环境压力,确保行业的持续快 速与健康发展。整体的布局规划应遵循如下原则:

  1.  市中心区,预拌混凝土站布点规划应以严格控制数量,尽量优化站点,强化科技含量,鼓励站点外迁,激励企业转型为基本原则;
  2.  宝安区、龙岗区(含大工业区),预拌混凝土站布点规划应以合理考虑区域,适当控制总数,增加覆盖面积,提高供  应能力为基本原则;
  3.  盐田区,预拌混凝土站布点规划应以挖掘生产潜力,完善覆盖区域为基本原则。预计到2010年,深圳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总数将由2005年的60家降低到57个,分布趋于合理。具体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规划可见附表。

  (二)监管与示范相结合,加大预拌混凝土推广力度

  根据深圳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制订完善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相关措施。从建筑设计、材料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地环保监管等环节入手,制定发展预拌混凝土的鼓励及处罚政策措施,并加强对建设、设计、房地产开发、生产、运输、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监管,形成监管上的闭合机制。
  开展预拌砂浆和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生产、使用的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工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全市预拌混凝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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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科技研发,提高科技含量

  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生产、应用、科研相结合的预拌混凝土研发体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建立长效的科技创新机制,利用深圳特有的技术、人才优势,研究、开发和推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预拌混凝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

  加强科研工作,研制、开发高性能外加剂和掺合料,推广外加剂、掺合料的应用技术,进一步提高泵送技术、废水回收利用技术、质量控制技术、二次投料等技术,逐步提高预拌混凝土品质和平均强度,开发研制、推广应用高强高性能预拌混凝土。

  结合本市粉煤灰、废石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现状,开展深入的应用研究,逐步扩大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废弃物在混凝土、砂浆生产过程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预拌混凝土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在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发布指导价格,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遏止恶性竞争和哄抬价格,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积极鼓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依靠科学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去占领市场,适度扩大生产规模,树立品牌优势,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质量、供应质量和服务质量,争创行业“排头 兵”。对优势企业要采取支持其设分站等措施,以鼓励其做大做强。

  (五)健全预拌混凝土物流体系

  建立健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建立 高效、低成本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各环节的衔接和配合,优化城市交通,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实现专业化、产业化运作,进一步推进预拌混凝土物流系统信息化和现代化进程。

  (六)有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

  重点支持预拌混凝土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宣传培训、课题研究、试点示范、散装设施和物流装备等方面的投资。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广泛吸引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预拌混凝土发展领域。

  严格专项资金收缴、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的过程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利用,提高预拌混凝土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法制教育,严禁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搅拌站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搅拌站向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筑提供预拌混凝土。

  进一步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布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完全纳入法制轨道,并将循环经济、建筑节能、环境保护理念贯彻到预拌混凝土管理的全过程。完善促进预拌混凝土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市场管理、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形成完善的预拌混凝土政策法规体系。

  在全面贯彻执行现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从使用环节入手, 尽快出台预拌混凝土概预算定额,完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健全预拌混凝土标准规范体系。随着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研发和应用,研究制定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应用标准规范,大力推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推行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保混凝土质量的可靠性和检测市场的规范化。

  (八)加强政府部门间的组织与协调

  建设、规划、国土、发改、环保、交通、工商、财政、税收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要定期召开本市有关部门发展预拌混凝土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开展多部门合作,共同研究、联合出台有利于发展预拌混凝土的配套政策;加强管理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业务指导与服务,共同推动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的发展。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预拌混凝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的职能作用。要将发展预拌混凝土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市区预拌混凝土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内预拌混凝土使用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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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根据当前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要求,充分 发挥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  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与各个会员单位签订行业自律公约,监督其执行情况;组织和开展企业职工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和开发应用新工艺、新产品; 积极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协调行业内部的矛盾,树立 行业的良好形象,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认识水平

  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益广告、展览会、交流会、现场会、宣传周等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预拌混凝土宣传活动,向各有关单位宣传发展预拌混凝土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对预拌混凝土的认识,把发展预拌混凝土与建设节约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全社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自觉性。

  充分发挥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教育部门的技术及人才优势,编制技术应用专业教材,对生产、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预拌混凝土相关产品技术应用的培训,提高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预拌砂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研究、应用和管理人才。


附表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规划布点

 序号   地区  2005年搅拌站数量(个)  2006年—2010年新建站控制数量(个)  2010年规划控制数量(个)
 1  特区内(包括南山、福田、罗湖三区)  18  -4  14
 2  宝安区  2注  -l  20
 3  龙岗区(含大工业区)  18  +2注  20
 4  盐田区  3  +0  3
 合计  60  -3 57  
    
  注:龙岗区新增的2个站点,拟以临时用地方式解决。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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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72
2024-05-16

浙江省

¥ 328.4
2024-05-16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6

上海

¥ 317.73
2024-05-16

黑龙江省

¥ 438.00
2024-05-16

吉林省

¥ 379.06
2024-05-16

辽宁省

¥ 367.01
2024-05-16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6

山西省

¥ 317.83
2024-05-16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6

天津

¥ 368.21
2024-05-16

北京

¥ 339.43
2024-05-17 00: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