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6月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2.4万亿元
7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6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近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的免责声明,称近期有不法分子涉嫌伪假其证照,冒用其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随着当下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越来越多,市场上假冒、变造、“克隆”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出现。2019年以来,中建、中铁、中水电、中交等大型企业均发生过假商票事件。......
近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的免责声明,称近期有不法分子涉嫌伪假其证照,冒用其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
自2020年1月20日起,除建设银行武汉光谷自贸分行外,已全面暂停其他所有金融机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企业提醒凡是出票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含当日)之后,在建设银行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以外的金融机械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冒名或伪造票据。企业禁止也从未允许下属各级单位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凡以其下属各级单位名义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冒名或伪造票据。
声明如下:
据资料显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企业和世界品牌双500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成员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高速铁路电气化、电力、通信、信号和城市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机电设 备、输变电、楼宇智能化、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建设,是集科研开发、设计咨询、投融资、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产品制造、商务开发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能力。
假票盛行,建筑“巨头”企业纷纷中招
随着当下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越来越多,市场上假冒、变造、“克隆”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出现。
据中国水泥网此前报道,2019年以来,中建、中铁、中水电、中交等大型企业均发生过假商票事件。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案
2019年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声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被不法分子冒用名义虚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免责声明》。
近期,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涉嫌伪造该公司印章、证照及相关资料,采用虚假手段冒用该公司名义于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平支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开立银行账户,并通过虚假银行账户冒用该公司名义虚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中交三公局案
中交一公局案
中铁二局案
中铁二局发布公告,公告显示,近期票据市场上出现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银行,该商业承兑汇票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大型企业都无法避免被冒名开票,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收到假票的风险。
连续两年 两会提及取消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作为票据业务的一种,可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支付清算,缓和资金缺口的矛盾,但由此也加大了中小微企业的财务成本和风险。
早在2019年,全国人大代表刘学敏就提出:在剖析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分析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对实体经济利润的影响后,建议全面取消承兑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今年的两会,承兑汇票问题再次被提及。全国人大代表马玉山表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被原材料涨价、人工成本攀升、融资难融资贵、承兑汇票乱象等问题制约。其中承兑汇票的贴现成本较高,造成企业的利润减少,同时由于银行贴现的要求限制,增加了中小微企业的财务成本和风险。
针对承兑汇票带来的种种弊端,人大代表马玉山再次建议:通过停止增发新的承兑汇票,对现有流通的汇票持有至到期后不再继续开具等方法逐步取消承兑汇票的使用和流通。
编辑:彭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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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6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印章和贸易信息等手段,疯狂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再对外进行销售,涉案价值达23亿余元。
截至4月末,商业汇票承兑余额18.3万亿元,贴现余额12.2万亿元。
经查询,假冒企业在5月17日已签发商票,该张票是在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里开出的,可转让但不可拆分,目前在电票系统里可以正常流通。
笔者认为,大幅压缩银行承兑汇票总量,是有效减少民企拖欠货款的“靶向措施”。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披露的菏泽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菏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庆斌对前述违法违规事实负直接管理责任。
数据显示,赣州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在去年已微降,但贷款规模连年上涨。
新建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自贷款被罚款20万元,昌南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自贷款被罚款30万元,东湖支行因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被罚款40万元,青山湖支行因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被罚款30万元。
四方新材(605122)在互动平台表示,星界置业为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由融侨提供担保,该部分逾期票据已得到部分兑付,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其他逾期票据的兑付事宜。
12月21日消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的一则二审判决书显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与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凯里农商行”)于2015年6月签订了两份票面金额总计为7亿元的票据转贴现业务。但在票据到期后,7亿元票面金额只收回1亿元,恒丰银行于2016年向凯里农商行提起诉讼、追索剩余6亿元票据款。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办法》发布的同一天,上海票据交易所也发布了《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以配套施行。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1月2日,上海票交所公布截至2022年10月31日持续逾期名单。
电子商业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纸质商业汇票,是纸质商业汇票的继承与发展,具有高效、安全、便捷等特点,旨在提高市场主体资金流通速率、金融市场化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发现,电子商业汇票实际运用过程却加剧中小企业“资金占用”隐患,短期会对中小企业造成较严重的经营风险,长期则不利于我国产业生态提升,将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此外,我国票据市场经历十年发展取得一定的成就,但随着票据电子化推进、金融活动不断深化,许多新问题与政策盲点也逐步显露。
最终,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票据诈骗罪并追加B公司为票据诈骗犯罪单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B公司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责令B公司退赔被害单位损失186万余元。
商业汇票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在工程款支付中经常被发包人采用,但当出现“跳票”时,发包人往往主张承包人只能通过票据关系行使追索权,不能通过施工合同主张工程欠款、不享有优先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商业汇票到期未兑付,债权人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主张工程款,并享有优先权。
行为人本身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把虚假票据作为支付手段进行使用而骗得财物的,构成票据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将其作为担保方式进行借款而骗财的,构成诈骗罪。如果先伪造承兑汇票,再实施票据诈骗的,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按照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上海票交所12日公布关于票据付款期限调整和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提示。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拟修订相关办法,缩短票据最长付款期限,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8月9日,陕西建工(600248)一连发布了两份有关债务融资的公告。其中一份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助力公司发展,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拟以组合金融工具形式申请债务融资合计不超过300亿元。
两张连号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200万元,1张票面金额1万元,在不法分子的“操作”下,1万元的那张汇票摇身一变,身价“暴涨”,不仅票面金额也变成了200万元,票号也变得和200万元的那张一模一样。
。2017年8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甲公司共向乙公司提供预拌砂浆22862.45吨,货款共计804万余元。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贴息共计762万余元,包含商业承兑汇票,其中20万元电子承兑汇票被拒付,50万元承兑汇票未到期,贴息276173.49元,尚欠货款139万余元。
针对企业违法事实,宣城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合计3550.76万元的处理决定。
在当前相关市场主体困难明显增多之际,国常会再次聚焦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工商联主席、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建平建议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管控,发挥银行体系在商业承兑汇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近日,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声明,公司被不法分子冒用名义虚假开立银行账户及虚假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
世界变化快,我们只有存着敬畏之心,小心谨慎,小心应对,才能活得稍久。
一方面是公开场合声称维护投资人权益,另一方面是高管层提前收到兑付款,恒大财富这一系列操作,意图为何呢?
是李逵还是李鬼?真假电子汇票套路知多少!
8月31日,金螳螂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提到,公司持有恒大集团相关商业承兑汇票超过60亿元 , 其中17亿已和恒大达成资产抵偿解决 ; 还有41亿元 , 其中6035万元已到期未兑付 。
承兑汇票可以帮企业省钱,也可能让下游供应商损失利润,因为欠条发不了工资。
关于承兑汇票的科普小知识
放眼全行业,卷入商票兑付风波的并不止实地一家。去年以来,华夏幸福、阳光城、泰禾、荣盛、协信等十多家房企,都相继爆发债券违约事件。
7月中旬,海纳财经陆续接到四川的一些读者反映:其持有的恒大商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逾期情况,在与恒大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部分商票持有人已在考虑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欠款。
近期,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发现市场存在以公司为名义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目前,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
近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书,牵扯出7年前一起虚假汇票诈骗约11.8亿元的惊天大案。值得注意的是,多个银行“内鬼”是该案的关键角色。
“塑料行业基本上都是用承兑汇票结算,我不收一年期的票,即使收了,下游企业也不要。”
这场源于“输入性”因素导致的上游原材料涨价,让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和资金链,经历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考验。
随着电票普及率大幅上升,假票作战场也从纸票演变到电票领域,过往认为的安全在现在看来正被逐步突破!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19号公告,要求承兑人应当于承兑完成日次1个工作日内披露每张票据的承兑相关信息。
报告显示,初步统计,7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73.33万亿元,同比增长12.9%。
由于着急给工人发工资,王某便打起了汇票的歪主意,通过网络刻制的假公章,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的80万元兑换到自己的公司账户。
7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宗二审判决显示,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要求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持有的3000万元票据进行兑付。然而,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同一时间却以“票据损害责任纠纷”起诉了开票银行,要求银行对该事件承担责任。
6月5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为加强商业汇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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