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对52个责任单位和15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单位15个,县处级单位24个,乡科级单位13个;厅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84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诫勉、通报等处理93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