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结论】 新政允许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反向开票”,拓宽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企业的税务合规路径,可享增值税减免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详细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新政策允许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出售者“反向开票”,解决前端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时不开具发票的问题,确保资源回收企业可获取合规发票用于成本抵扣和税前扣除。政策惠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企业,不仅简化税务流程,还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此政策需资源回收企业满足特定条件,并规范了“反向开票”的适用范围、发票类型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合法性,旨在推动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