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重要通知!涉及水泥等多行业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24-11-11 09:41 留言

近日,《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

总体目标:到2025年,设区市、县级城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不高于20.0μg/m3、18.0μg/m3,臭氧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福州、厦门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继续保持前列,完成国家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目标。

其中要求,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对能耗较高的新兴产业项目引导应用绿色低碳技术。

贯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重点行业产能状况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和关停退出落后产能。

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完善钢铁、水泥、建陶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领域绩效分级。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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