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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期间 冀东水泥停产

2016/12/23 15:13 来源:千山晚报

22日,记者从鞍山市环保局获悉,在刚过去的污染天气过程中,鞍山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市环境监察局、各直属分局、各区环境监察机构共出动人员90余人次,检查重点企业35家。市级预案限产企业12家。其中,实施限产11家,停产1家。......

  随着空气质量的好转,22日9时起鞍山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转入常态化管理。22日,记者从鞍山市环保局获悉,在刚过去的污染天气过程中,鞍山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市环境监察局、各直属分局、各区环境监察机构共出动人员90余人次,检查重点企业35家。市级预案限产企业12家。其中,实施限产11家,停产1家。

  各司其职应对雾霾天

  铁东区对8家锅炉房进行检查。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全部停工。增加了道路清扫频次。

  铁西区对6座锅炉房进行检查。对12家建筑施工工地、拆扒工地进行检查。对7个村秸秆焚烧进行巡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立山区对4家供暖企业进行检查;大德广场和丰田4s店两个在建工地停工。

  千山区对达马电力、中原密度板两家企业和5个镇的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济开发区通知重点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要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增加洒水降尘等应急措施。加强城市道路保洁。对12家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高新区对科大、新宜中、梨花峪、洪台4家供暖企业及三轧1家工业窑炉企业重点监察。全区建筑施工全部停工。

  千山风景区发动管片人员对秸秆焚烧重点地域实施盯防。通知千山风景区热源厂、地税培训中心等燃煤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要求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市综合执法局巡查中未发现城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市住建委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鞍山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响应措施严格执行,对未严格落实指令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理。市教育局通知各校停止课外体育活动。

  预警解除北风吹来“蓝天”

  根据12月22日1时至8时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和22日的气象条件,鞍山市气象台与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研判,昨天白天受冷空气影响,有小雪天气过程,北风增大,气温下降,大气扩散条件明显转好,有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未来两天我市空气质量不会达到重度污染,以良或轻度污染为主。

  经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从12月22日9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转入常态化管理。

  11家企业限产1家停产

  限产企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管控中心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第二发电厂

  鞍钢集团耐火材料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

  鞍矿矿业公司鞍矿大球厂

  鞍矿东鞍山烧结机厂

  后英大屯钢厂鞍山热电新材

  停产企业

  鞍山冀东水泥

编辑:俞美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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