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集团CEMS及氨逃逸设备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说明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集团”),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以生产水泥和熟料为主导产业的大型集团化企业,下设山东、东北、山西三大运营区,拥有子(分)公司100余家,分布在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新疆等省(市、自治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原则,现对CEMS及氨逃逸设备集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审核通过不代表获得合格投标人资格,最终资格符合性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项目概况 1.签约主体:本项目采用统谈分签模式,中标投标人与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集采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实施时,由山水集团下属各使用单位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单项供货执行合同,作为履约依据。 2.招标内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新增、整机更换项目及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新增项目,具体工况、配置要求、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存量设备利旧升级改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026-2028年集团计划采购参考数量: 窑尾CEMS约14套、窑头CEMS约12套、水泥磨CEMS约27套、煤磨CEMS约16套,氨逃逸设备约7套;以上数量为参考值,不构成采购承诺,实际采购量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项目地点:山水集团下属各使用单位厂区内。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集采合作有效期:1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到期后视合作情况选择重新招标或续标。 6.招标核心规则: (1)报价规则:本项目实行首轮参考投标+线上集中沟通+统一二次报价模板+最终二次报价的采购流程,第二轮最终报价为投标人不可撤销的最终报价,作为评标、定标核心依据。首轮投标中的资格资质文件、技术响应方案、业绩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认证与检测报告等所有实质性内容,均为投标人的最终不可撤销响应,二次报价阶段仅允许调整报价内容,不得对上述实质性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变更或负偏离调整。 (2)报价包含范围:本次招标报价为全费用含税总价,包含设备购置费、运费、税费、调试费、安装技术指导费、安装辅材费、第三方CMA验收监测费、环保备案费、人员培训费、质保期内全部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招标人无任何额外支出。 (3)付款方式:基础付款方式为①进度款:全系统通过环保验收备案/完成168h满负荷联调合格之日起(先到为准)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②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质保期满无异议后无息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经背书或进入乙方账户签收,招标人即已完成对应金额的付款义务。投标人可提出差异化付款方案,但付款条件不得优于基础付款方式(即验收前累计付款比例不得高于90%)。 (4)技术交流方式:首轮投标文件开启后,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与所有投标人开展集中沟通与澄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投标,杜绝同一品牌多主体投标争议,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准入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3年,经营范围需包含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分析仪器/环保设备生产制造。 2.投标人须为所投CEMS设备的生产厂家,具备对应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及全流程售后服务能力。 3.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具有≥3项CEMS供货安装的验收合格成功案例,优先水泥行业业绩。 4.所投整套CEMS系统(窑尾、窑头、水泥磨工况)须具备有效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CEP/CEP);常规数据采集传输仪、污染源动态管控智能数据采集传输仪均需单独具备对应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煤磨防爆型CEMS涉防爆部件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对应防爆合格认证证书,所有工况CEMS均需提供符合HJ76-2017标准的全项检测报告。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者提供其一即可)。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执行信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限制高消费记录(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的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应急响应能力,服务网络能覆盖山水集团下属各使用单位所在地,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服务网点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3年无重大CEMS设备质量事故、无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相关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质量事故承诺函。 9.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报名、投标及开标相关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9: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平台将关闭报名通道。 2.报名方式:投标人须登陆大企汇平台 (https://www.daqihui.com)完成注册报名,报名阶段无需提交任何资质资料,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均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平台注册操作步骤可查阅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或联系平台客服王经理(13551924240)。 3.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形式审核后,投标人可登录大企汇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审核通过不代表获得合格投标人资格,最终资格符合性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9:0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直接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审核与无效投标判定: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递交投标文件,或资格后审不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开标及后续评审环节。 6.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开标采用线上腾讯会议方式开展。审核完成后,招标人向合格投标人单独发送开标腾讯会议号及相关安排,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参与本次开标及后续所有环节。 五、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渠道:本公告在大企汇平台 (https://www.daqihui.com)公开发布,公告内容如有变更、澄清,将通过该平台发布,敬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2.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2026年4月9日9:00);投标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对公账户以电汇方式缴纳,严禁以个人账户支付,招标人不予办理个人账户保证金退还业务。 (3)保证金唯一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济南山水物流港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济南槐荫支行营业部 账号:37001616108050000562 联系电话:0531-88360879 (4)风险提示:任何以招标人或济南山水物流港有限公司名义,要求将保证金存入个人账户的行为均为诈骗,投标人收到此类信息请第一时间与招标人联系,谨防资金损失。 (5)保证金退还规则: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框架协议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情形的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最终中标投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①开标后无故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的;②非招标人原因,中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或单项供货合同的;③经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④存在其他不诚信投标、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行为的。 3.中标及履约要求:中标投标人须确保所供设备及配套部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参数与质量要求,具备完整的合格证明、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设备质量、核心参数不达标导致无法通过环保验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投标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4.招标人不承诺接受最低价投标,不对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拥有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商务联系人:张天元15615512572 技术联系人:崔广乾15863150523 大企汇平台客服:王经理13551924240
监督:1896909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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