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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新增产能与建立长效机制不矛盾

2014/09/07 09: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规定,2017年年底前,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这条措辞严厉的规定,容易被误读,以为国家以后还是要靠项目审批来控制产能。其实不是。 ......

  国家规定,2017年年底前,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这条措辞严厉的规定,容易被误读,以为国家以后还是要靠项目审批来控制产能。其实不是。

  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水泥项目核准权已经下放到省级政府,平板玻璃项目核准权已经取消。从当前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需要出发,对钢铁、电解铝等项目的核准权限暂未调整,仍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据透露,这些项目的核准权待条件成熟后也会取消或者下放。

  这种调整表明,政府正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适应这种调整,需要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首先,要创新政府管理。加强产业、土地、环保、节能、金融、质量、安全、进出口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用地、用海和岸线审查,严格环保和质量监督管理,坚持银行独立审贷,形成法律法规约束下责任清晰的市场监管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强化事中和事后纵横协管。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动态监测分析,建立产能过剩信息预警机制。

  第二,要营造公平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切实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坚决清理废除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采取土地、资源、税收、电价等损害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以及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的限制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三,要完善市场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和环境保护税立法。理顺资源、要素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上限,倒逼超标产能退出、节能减排达标和自然环境改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生态环保补偿责任制。

  很明显,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任务十分艰巨。按照规划,这样一套长效机制,要在2017年年底前初步建立。作为配套政策,国家规定,2017年年底前,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期望经过努力,达到产能规模基本合理。

  短期的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长效机制并不矛盾。从现实情况看,控制住新增产能,更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更有利于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所以,各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打“小算盘”,不打“擦边球”,保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顺利推进。

编辑:徐洁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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