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超限超载装载货物 淮南珍珠水泥被罚1万元
1月9日,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皖淮交罚﹝2026﹞1000001号),对淮南珍珠水泥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罚款1万元。
处罚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因货运站装载造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并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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