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实现集成办理说到水泥补齐差额产能
近日,《北京晚报》报道了北京市营商改革再添新举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一件事”集成办。将原本分散在多部门的4类事项进行整合,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并联审批”,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过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需要企业到不同部门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事项,材料多、手续多,需要跑好几趟。如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变成了“四事一窗、一表通办”。此项集成服务是对现有办事渠道的补充和增强,原有各事项的独立申报通道依然保留并行,企业可自主选择最便捷的方式办理,从而提升办事效率与灵活性。
企业如得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还有“四事一窗、一表通办”方式,都会“欢呼”!办事方便、简便,谁能不高兴?
刚公布不久《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提出,水泥企业要在 2025 年底前对超出项目备案的产能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促进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按照《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政策解读,严格依据项目备案(核准)文件确定产能。为推动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的统一,对于实际产能大于备案产能的合规生产线,可按本办法补齐差额产能并完善备案、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从水泥企业实际看,绝大多数企业实际产能(可以是)大于备案(核准)产能,且其中相当部分可超10%以上,符合项目出现重大变动。在批准补充产能置换方案后,需要重新环评、能评,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备案,项目备案后产能合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办法》明确,地方节能审查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对于碳排放量较大且可能对本地区碳达峰形势、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完成等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对于由地方节能审查的水泥项目在进行节能审查时,还需根据地方要求是否需碳排放评价。
虽只是补充产能,但备案程序比新建项目少不了多少。据企业反映,要求在年底前促进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有一定的难度。确实,如果水泥企业要奔跑于不同部门,甚至还需要跑好几趟,或许补充产能到产能合法全过程确实会有些难。但如果主管部门在下达严格水泥产能调控政策的同时,既考虑到补充产能备案与新建项目有相同之处,又考虑到毕竟不是新建项目,可简化处理部分内容,并能推出类似于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实现集成办理的举措,让水泥企业将原本分散在多部门的3类事项(项目备案、环评审批、节能审批)进行整合,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并联审批”,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保障措施,那么,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有望实现,取得主管部门政策制订和企业贯彻双赢。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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