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控制吸烟
本网7月31日刊登题为“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控制吸烟”的文章。在某水泥企业会议室摆着吸烟器具。
在各地方发布的当地“控制吸烟条例”中都明确有“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内不得提供吸烟有关器具”的相关规定。
在某企业集团全力冲刺年度目标的报道中,见到下属一企业会议现场照片,赫然醒目的是在会议桌上摆着吸烟器具。
企业所在省省会2021年就颁布《控制吸烟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禁止吸烟的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室外区域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二)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三)不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四)对吸烟者予以劝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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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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