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扩内需措施传深意 新一轮调控突出创新扩内需

2013/07/15 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梁敏

为促进经济增长,近期国家出台一系列拉动内需的举措。不同于以往依靠“铁公机”投资等拉动实现刺激增长的单一目标,近期的这些举措更多将“稳增长”、“调结构”等多个目标相结合。值得一提的是,新的调控政策很有新意,长远来看,更有助于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投入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第五条着重强调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
  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信息消费,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为促进经济增长,近期国家出台一系列拉动内需的举措。不同于以往依靠“铁公机”投资等拉动实现刺激增长的单一目标,近期的这些举措更多将“稳增长”、“调结构”等多个目标相结合。值得一提的是,新的调控政策很有新意,虽短期内不会对经济有明显助推作用,但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领域发展的促进作用却很明显,长远来看,更有助于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一季度经济增速跌至三年多来低点的7.7%,二季度更有望再创新低;实体经济困难重重,PPI连续16个月负增长,制造业逼近萎缩区间,很多行业利润下滑但产能过剩的矛盾仍然突出。此种背景下,国家并未出台大规模刺激政策“稳增长”,而是将其与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相结合。这一点从7月份以来的高层部署可窥一斑。
  7月12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信息消费,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其目的就是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和资金分布不合理。其中第五条又着重强调,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
  7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投入。随后几天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落实政策细则。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国务院在出台政策时不再针对诸如稳增长这样的单一目标,而是更注重兼顾多个目标,不仅要稳增长,还要调结构、惠民生,同时保持通胀没有压力。”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记者说。
  事实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广西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时就曾强调,我国正处于必须依靠经济转型升级才能持续健康发展的阶段,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十分重要。
  连平分析说,在“稳增长”的前提下,国务院相继出台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信息消费等举措,不仅有利于改善民生,而且还可以调整产业结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轮调控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创新了扩大内需的方式,即改变以往靠货币供给和财政支出扩张的刺激政策来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做法,精准地找出既能有效稳增长,又可促进调结构,即有利于当前,又惠及长远的消费增长点和产业增长点,从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两方面着手,予以培育和大力支持。
  专家表示,新一届政府调控政策的新思路已经明确,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类似举措出台。

编辑:武文博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未来水泥发展仍然是“质量为先导,成本为效益根源”

面对未来更加严峻的市场态势,水泥企业们又该做出怎样的决策来应对呢?

宋志平:我做企业的三个基点之创新篇

其实,我做企业没什么秘诀,如果一定要讲的话,我想讲讲我做企业的三个基点:学习、创新、责任。正是这三个基点让我一直坚守企业并做出了一些成绩。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工作

该通知旨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提升能效,开展能效诊断工作。发改委要求各地对重点能耗企业进行能源使用效率评估,以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这是中国加强能源管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

宁夏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

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区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全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

工信部下达节能监察任务!涉及87家水泥企业(附名单)

4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2024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24

青海省

¥ 411.41
2024-05-24

甘肃省

¥ 382.91
2024-05-24

陕西省

¥ 327.04
2024-05-2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24

云南省

¥ 307.56
2024-05-24

贵州省

¥ 321.00
2024-05-24

四川省

¥ 345.03
2024-05-24

重庆

¥ 337.56
2024-05-24

海南省

¥ 432.19
2024-05-2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24

广东省

¥ 298.60
2024-05-24

湖南省

¥ 316.14
2024-05-24

湖北省

¥ 307.95
2024-05-24

河南省

¥ 324.60
2024-05-24

山东省

¥ 319.18
2024-05-24

江西省

¥ 313.39
2024-05-24

福建省

¥ 294.75
2024-05-24

安徽省

¥ 333.30
2024-05-24

浙江省

¥ 350.61
2024-05-24

江苏省

¥ 339.84
2024-05-24

上海

¥ 367.73
2024-05-24

黑龙江省

¥ 441.66
2024-05-24

吉林省

¥ 382.09
2024-05-24

辽宁省

¥ 367.01
2024-05-24

内蒙古自治区

¥ 359.78
2024-05-24

山西省

¥ 317.83
2024-05-24

河北省

¥ 352.52
2024-05-24

天津

¥ 358.21
2024-05-24

北京

¥ 339.43
2024-05-25 18: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