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最高罚3万!文山严查商砼车、渣土车!

2023/07/05 14:11 来源: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部分工程渣土车沿路泼洒、带泥上路,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

部分工程渣土车沿路泼洒、带泥上路,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连日来,云南省文山市多部门联合出击整治!严管!严查!

上门宣传 11家采石场签署保证书

6月20日,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深入辖区石场对渣土车、商砼车等运输车辆进行实地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严控工地及渣土车辆扬尘污染。并督促石场切实加强源头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因渣土车造成的大气污染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召集11家采石场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签署采石场运输环境卫生保证书,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做到零违法。

11家采石头场

保证做到

一、建筑物料及货物运输车辆(包括运输土、沙、石子渣土等建筑材料、废料、垃圾和货物的机动车辆) 运输时实行全封闭运输,采取密封、包扎、篷布覆盖等措施,不泄漏、泼洒。

二、场内必须采取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三、车辆货箱堆放货物的高度不超过车箱挡板,不超载。并严格按交警部门规定的线路、时间和地点进行运输。

四、保持车容整洁,运输车辆上路前采取保洁措施,做到车轮及车厢挡板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五、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抛洒、泄漏,保证及时清除,恢复道路原貌。

六、不在空地上擅自设置弃土场堆放建筑垃圾、弃土等。

七、若有违反上述行为,自愿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

设置卡点 紧盯路面管控 

“师傅,你拉太多了,你看这个挡板,已经沿路泼洒了……”6月28日上午,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渣土运输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

在文都线,执法人员发现多数车辆已经养成了遮挡密封运输的好习惯,但部分土方车存在超高运输和未清理挡板等行为,运输过程中常常沿路洒落渣土,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美观。执法人员对存在沿路泼洒等违规行为的渣土运输车车主进行警告,并告知其若有再犯,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在三角塘居民小组入城口,执法人员正在逐一检查入城的车辆,对带泥上路准备进城的驾驶员进行劝导,告知带泥上路的违法行为,必须将轮胎处理干净才能进城。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熊彪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对产生和发生超载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加大对采石场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通过定点和不定点的查处形成震慑,起到警示作用,并形成常态化整治来抓,确保路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别任性 违者上限罚款3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工程建筑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时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输,采取密封(用油布在车厢底部垫层)、包扎、篷布覆盖(覆盖前必须洒水)等措施,不得泄露、泼洒。

二、运输车辆堆放建筑材料的高度不能超过车箱挡板,严禁超载。

三、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除污冲洗等措施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运输车辆,按《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车主个人3000元,公司30000元的上限罚款进行严肃查处。

编辑:余丹丹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中联重科引领绿色智能装备,闪耀2024法国工程机械展

中联重科在2024年法国工程机械展上展示了新一代高端、智能、绿色产品,包括塔机、起重机、混凝土机械等,强调了公司的环保理念和智能化技术。中联重科推进欧洲本地化发展,与海外子公司协同,深化市场布局,并在展会期间实现多笔签约,展现出中国“智造”的实力,进一步巩固其在全球工程机械市场的地位。

[调研]混凝土企业最新调研纪要(04.24)

2024年4月,中国水泥网大数据研究院对部分水泥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电话调研,调研地区市场需求同比仍偏弱,但局部有边际改善趋势……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6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6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6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6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6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6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6

重庆

¥ 328.95
2024-04-26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6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6

湖南省

¥ 315.99
2024-04-26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6

河南省

¥ 282.33
2024-04-26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6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6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6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6

浙江省

¥ 342.2
2024-04-26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6

上海

¥ 332.73
2024-04-26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26

吉林省

¥ 336.82
2024-04-26

辽宁省

¥ 310.53
2024-04-26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6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6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6

天津

¥ 338.21
2024-04-26

北京

¥ 349.43
2024-04-28 06: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