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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湛江鱼峰混凝土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3.05万元罚款。
4月2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湛江鱼峰混凝土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3.05万元罚款。今年1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搅拌站原料堆场内露天堆放的碎石、砂等原料,仅用毡布覆盖一小部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原料仓2025年10月遭台风损毁后重建,到2026年1月期间累计收到群众扬尘污染投诉42件次。后续复查仍存在原料未全覆盖问题,其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
编辑:洪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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