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抚州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十二五”发展规划

抚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 2010-07-13 00:00

  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政策和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抚州市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十二五”规划。

  一、抚州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现状

  1、散装水泥供应量、散装率快速增长。进入“十一五”以来,全市散装水泥战线的全体员工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使抚州市散装水泥事业得到了快速、持续的发展。散装水泥供应量、散装率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44.65万吨(2010年预计完成41万吨),比“十五”期间累计散装水泥供应量57.85万吨增长1.5倍。2010年散装率预计将突破50%,达到51.25%,比“十五”末的散装率31.75%提高了19.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3.9个百分点。

  2、预拌混凝土生产发展迅猛。“十一五”期间,抚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实现“零”的突破,发展迅速。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3家,有150型预拌混凝土生产线2条、120型预拌混凝土生产线4条、混凝土搅拌车60台、混凝土泵车(车载泵和地泵)15台,设计生产能力达200万立方米/年,现实际生产能力140万立方米/年。预拌混凝土实际供应量逐年提高,从2007年的4万立方米,增加至2010年60万立方米。

  3、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有所增强 .“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通过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全市先后关闭了6条机立窑生产线,合计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50万吨,新建100万吨粉磨生产线1条。结构调整在推动水泥企业向规模化发展的同时,散装水泥设施也逐步由粗放型、简陋型向高起点、规模化发展,综合配套能力有所增强。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在“十一五”期间扭转了抚州市散装率低的局面,而且还将为散装水泥的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4、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对散装水泥事业给予了充分的重视。2008年5月省人大通过了《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从此步入了依法“兴散”的新时代。2009年4月抚州市政府出台了《抚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了《抚州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南城、广昌等县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意见。按照《条例》规定, 各县相继成立了散装水泥办公室,其中:广昌县散装水泥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为工信委内设机构。配备有专(兼)工作人员,县级散装水泥队伍初步建立。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对抚州市散装水泥向更高层次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二、“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渡的关键时期,是应对国际经济格局调整挑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抓住国家出台新的水泥产业政策的良好机遇,在新一轮水泥产业结构调整中,推进散装水泥向高起点、规模化发展,开创散装水泥事业新局面。国家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系列部署,为我们在“十二五”时期发展散装水泥奠定新的政策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发展所面临的巨大挑战。目前抚州市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幅度同全国和省内先进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散装率偏低;缺乏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展后劲不足;预拌混凝土发展失衡,预拌砂浆发展还没有起步;企业缺乏主动推散意识,很多施工单位至今尚未摆脱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旧习惯,“禁现”工作任重道远;农村推广和使用散装水泥问题很大,任务繁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缴率和使用率还比较低,随意减免、挤占、挪用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观思想和客观原因仍制约着散装水泥的发展。如何在较短时间内使抚州市散装水泥的发展上一个新台阶,是“十二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事业面临的挑战。

  三、“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出发点,依靠科技进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开拓城乡散装水泥市场,开展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形成企业主动发散,用户积极用散,社会投资兴散,散办齐力推散的局面,实现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散装水泥供应量:考虑到“十一五”末基数水平和“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潜力,按年均增长20%测算,到2015年全市散装量供应量达到100万吨,力争110万吨。

  2、散装率:以2010年51.25%为基数,按年均增长3个百分点测算,到2015年散装率达到66%,力争达到70%.

  3、预拌混凝土:到2015年全市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达到300万立方米,生产企业由现在的3家增加到14家,其中:市城区:新增1家,10个县各建成1家,总生产能力达到550万立方米。

  4、预拌砂浆:实现“零”的突破,建成1-2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形成30万吨生产能力。

  5、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达到140万吨。

  四、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散装水泥有关方针政策。

  国务院(1997)8号文件,确立了散装水泥发展的方针政策,是新时期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十五”至“十一五”期间,国家有关部委和江西省又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发展散装水泥的配套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将对散装水泥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今后还会有新的政策出台,“十二五”期间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作为首要任务,重点要抓好《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实际问题,制定措施和解决办法,将“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总方针落到实处。[Page]

  (二)进一步开拓城乡散装水泥市场。

  随着市场机制的建立,发展散装水泥已经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散逐步转向以市场导向为主推散,以城市城区为龙头,带动周边县发展;由水泥生产企业发散转移到市场主动用散;由分散用散转移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集中用散。因此,要不断扩大和延伸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职能内涵,使预拌混凝土的迅速崛起、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混凝土砌块和预制水泥构件的弃袋用散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扩大“禁现”范围,实现完全“禁现”的目标,形成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砌块和预制水泥构件的联动发展。同时加快适合农村使用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研制开发,不断扩大散装水泥使用范围,加快水泥散装化进程。

  (三)加快“依法治散”和“科技兴散”的步伐。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事业,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必须加大“依法治散”的力度,正确使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另外,发展散装水泥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加快“科技兴散”的步伐,着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新技术、新装备,创造条件建立现代化的散装水泥物流系统,发展大容量、高效率、低噪音、无污染的散装水泥发放、接收、中转、运输和使用系统,实现散装水泥管理的计算机网络化,不断提升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发展散装水泥新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在新形势下发展散装水泥的新思路,“十二五”期间以提高散装率为发展散装水泥的主攻方向,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科学分解、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并与考核奖惩挂钩,使工作有压力和动力,确保“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主要对策与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机构,稳定散装水泥工作队伍。

  “十二五”期间是抚州市实现水泥散装化的关键时期,各项目标有高度,有难度,工作任务很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市、县散装水泥办公室的建设,建立稳定的散装水泥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当务之急是争取政府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转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妥善解决经费支出占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问题,稳定散装水泥工作队伍,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具有高素质且事业性强的专职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实现水泥散装化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结构调整,优化企业发散能力。

  我们要抓住国家出台新的水泥产业政策的良好机遇,在新一轮水泥产业结构调整中, 重点发展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和大型粉磨生产线,坚决、彻底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形成一批高起点、规模化的生产企业,同时抓好散装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发散综合能力和科技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散装水泥发放能力弱、发散设施落后的状况,以适应抚州市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强化专项资金的征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增强政策观念,强化征管意识。严格执行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管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应收尽收,提高专项资金的征收率。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专项资金的收支计划,根据散装水泥工作特点,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使用申报、评估、审核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真正用在散装水泥事业上。二是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发展资金多元化。充分发挥征收专项资金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散装水泥的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

  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加大散装水泥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益广告、展览会、交流会、现场会、宣传周等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散装水泥宣传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地普及散装水泥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散装水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使社会各界能够充分认识到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社会的作用,转变人们长期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旧观念,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对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为予以曝光。增强社会各界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现实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为发展散装水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市、县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管职能作用,通过法律、政策、经济、行政、舆论监督等手段,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散装水泥发展工作。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加强本环节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加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遏制现场搅拌混凝土,严厉整治违反散装水泥政策行为。

  (六)加强人才培养。

  发展散装水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改革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散装水泥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培训,学习新知识,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管理、协调和服务水平。

  (七)合理布局、统筹发展。

  “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发展县域预拌混凝土产业,到2013年12月31日前10个县各建成1家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推动抚州市预拌混凝土产业均衡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拌砂浆的推广试点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加强政府调控力度,正确引导,避免因重复建设导致的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的发生,从而确保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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