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发布:9月17日,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以环发[2013]104号下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系为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详情]
《实施细则》细化大气污染防治,具体要求如下: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要求到2017年底,水泥行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而在《行动计划》中则是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要求到2015年,各种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明确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得审批水泥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细则》比《行动计划》提前1年要求,即2015-2017年,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详情]
首批大气治污地方责任状考核国十条落实:18日,环境保护部与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会上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这被认为是继国务院日前全文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地”最关键的一步。[详情]
京津冀地区具体落实举措
北京《清洁计划》明确目标投万亿治污:23日,北京市环保局、交通委、发改委、住建委等8个委办局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对《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行详细解读。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透露,预计未来5年北京政府部门为治理大气污染将投入2000亿到3000亿元,全社会投资则将接近1万亿元。[详情]
天津《行动方案》严控水泥钢铁等产能:天津市委、市政府在环保部指导下,历时半年编制《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确定了10个方面66条措施和2055个治理项目:辖区内钢铁、水泥、煤电产能分别控制在2000万吨、500万吨、1400万千瓦以内。
河北《实施方案》 细化具体落实举措:近日出台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10条措施,细化为50条具体落实举措,明确了工业企业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落后产能淘汰等八项重点工作。
山东《行动计划》实现规划确立目标:7月山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一期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分三期实现。为此山东将重点做好“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