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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不慎”不应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修辞

2016/10/19 11:47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在安全面前,不应有“不慎”这样的修辞。敦促企业在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下,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各项规定,消除事故隐患,迅速扭转水泥行业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局面,将“不慎”发生变为“不该”发生。......

  据陕西广播电视台报道,10月16日下午6点多,安康市高新区一水泥厂的一个工人在施工时不慎陷入17.5米高的水泥料罐当中,身体不断下陷,水泥料罐仿佛变成了一个“吞人的漏斗”,被困工人随时可能窒息死亡。危急时刻,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凌晨2点,经过8个多小时的紧张营救,消防官兵终于从水泥漏斗中成功救出被困工人。又是一起在水泥企业有限空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今年以来,经当地媒体报道的此类事故已有四起。另三起分别是,2月29日,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亚东水泥厂在一储存原料的大型料柜内清理原料时,原料突然发生坍塌,将两名员工埋压在原料下方。5月15日贵州省普定县白岩镇明达水泥厂发生水泥罐体内两名施工工人被埋压,不幸遇难。5月18日广西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海峰水泥厂内,一名工人在清理水泥原料罐内的水泥时,不慎失足身陷水泥原料堆里,经过当地消防官兵三个半小时的不懈努力,将被困人员救出。还发生一起与有限空间作业似有关联的事故,9月18日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渣仓顶部收尘装置疑似电石渣发生闪爆事故。似与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没有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有关联。

  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规定,建材行业储库:储罐(仓)、料仓、煤粉库(地坑、仓)、筒形储存库等、公辅设备设施:除尘器、烟道等为涉及的有限空间。其企业必须执行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从今年水泥行业如此高频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作为行业协会对水泥行业预防和减少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促进水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这也是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增加)赋予协会的责任和义务。

  当发生操作工人掉入罐(库)事故时,发现总习惯用“不慎”来说事。如是操作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则不是“不慎”,是违规;如是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只是随意安排工人贸然进入作业,则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规定,是违法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八条规定,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第九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规定,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如果涉事企业严格遵守国家上述规定,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对作业现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明确告知了作业人员以及作业现场有监督的话,哪还有什么“不慎”之说。也就是不会发生此类安全生产事故。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从行业角度,还应拓展为行业内企业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也不应放过、通过事故(企业)制订的整改措施在行业内企业未得到大家足够的重视和引以为戒也不应放过。期望行业协会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专门增加协会“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义务,对所发生的事故案例通报水泥企业认真吸取教训,敦促企业在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下,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各项规定,消除事故隐患,迅速扭转水泥行业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局面,将“不慎”发生变为“不该”发生。

  在安全面前,不应有“不慎”这样的修辞。

编辑:孔雪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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