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引领中国矿业进入新发展阶段

近些年,我国矿业绿色发展明显提速,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搞好矿产资源开发已经成为自觉行动和必然选择,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2021-04-07 绿色矿山矿业
生态环境部:以减污降碳为主抓手推进绿色转型

面对复杂形势和诸多挑战,我们将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道,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减污降碳为主抓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上峰水泥积极落实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号召

上峰水泥一直将节能减排作为生产管理的核心,在“十四五“规划发展期间计划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降耗水平,全方位开展低碳低耗绿色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交办问题和新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紧盯不放,督促地方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寻初心使命 续辉煌篇章——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诚到宁国水泥厂调研指导

王诚强调,要加大技术创新研究,在新能源、新材料、碳捕集等方面找准研究课题,有效应对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碳中和和碳达峰等挑战。...

宋志平《企业迷思》金句100条

从战略、管理、创新和文化4个维度,梳理出20对常见的企业迷思,形成了100个命题、100个故事和100个观点。...

万年青: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教育学习会

3月31日下午,公司党委在201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教育学习会,学习会由党委书记周帆主持,公司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和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了学习。...

辽阳天瑞水泥荣获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称号

辽阳天瑞水泥有限公司荣获辽阳市“百企联百村同走致富路”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荣誉称号。...

金华市委书记陈龙:尖峰是金华工业企业的代表

“尖峰是金华人人皆知的代表性、标志性制造业企业。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金华工业企业的代表,尖峰的发展也是金华工业发展的缩影。”3...

秦皇岛:两家水泥制品企业因突出环境问题被通报

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共识,现将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向社会公开曝光。...

压减产能!该地17家独立粉磨站整合到6家!

水泥产业是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传统产业之一,起步早、发展快,县内企业数量一度超二十家,总产能接近两千万吨。...

工信部组织召开原材料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专家研讨会

干勇、费维扬、殷瑞钰、李卫、彭寿、李寿生、阎晓峰、李叶青等业内院士、专家和石化、钢铁、建材、有色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代表围绕《原材料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发表了意见建议。...

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拟出台

为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推动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生态环境部:生产活动要给河湖留出一定的缓冲距离

长江保护修复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就是一定要加强源头治理。我们中国的河湖无论大小都应该有缓冲带,生产活动不要紧挨着水边,要给河湖留出一定的缓冲距离。...

生态环境部: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

工作范围为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具体行业子类见附件1)的2013至2020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

住建部拟出新规!县城新建住宅不得超18层!以6层为主!

通知提出,要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

​上峰书院启动暨书籍捐赠仪式隆重举行

3月28日,在西施故里,上峰书院启动暨书籍捐赠仪式隆重举行。...

牛路水库大坝混凝土浇筑动工,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验收

此次水库大坝混凝土浇筑动工,是牛路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展开的标志。按照施工总体计划,预计在2022年底前完成大坝主体浇筑封顶,2023年底前实现下闸蓄水试运行,2025年底前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老挝水泥公司受到当地环保部门表彰

老挝水泥公司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达到与当地政府及村民共建和谐关系,造福一方百姓,实现互利共赢,塑造中国电建良好的企业形象。...

广州市住建局:2021年年底机制砂使用比例应达到20%,逐年增长10%

到 2022年,全市机制砂产业布局基本形成,形成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本市及周边地市矿山资源充分供应保障的机制砂生产供应局面。...

肖家祥:桂林南方水泥收益将全部投入厂区和料场建设

桂林南方是桂林市恭城县的龙头企业,2020年完成工业产值68203.19万元,上缴税金11568.35万元,成为恭城的标杆性企业,为恭城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住建部: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 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李叶青:华新水泥将肩负行业转型发展领头羊使命 积极融入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近日,华新水泥发布了《2020年华新水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小编将陆续为大家介绍该报告的相关内容。...

新一轮治超来了!主抓水泥厂及周边道路!全国各地都在行动!

货车超载危害极大,为进一步降低货车超载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2021-03-30 超载 处罚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答问

目前,大宗固废累计堆存量约60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近30亿吨,其中,赤泥、磷石膏、钢渣等固废利用率仍较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任重道远。...

宋志平:员工没有积极性,这个企业永远做不好

“想做好国企,归根结底是解决机制问题,机制不好就没有积极性。有了机制,做企业不需要神仙。没有机制,神仙也做不好企业。”...

万年青万年水泥厂荣获“抗疫先进工业企业”称号

日前,江西万年县工信局、万年县红十字会与万年县慈善总会联合发文,表彰2020年度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万年青万年水泥厂被授予“全县抗疫先进工业企业”称号。...

如何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记者问答来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十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量大面广、环境影响突出、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碳排放报告(2020年度)》正式发布

3月24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京举办首次新闻发布会。...

阎晓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对建材行业的一场大考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党委书记阎晓峰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新闻发布会上就碳达峰碳中和发布讲话。 ...

宁夏赛马水泥等水泥企业获评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坤水水泥有限公司均按目标计划完成创建任务,达到示范企业要求,拟认定为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来了!停工整改、信用惩戒、行政处罚…涉及安徽、上海等多地

近期,四川、安徽、上海、山东各地纷纷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

2021-03-24 搅拌站 质量
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力争到2025年,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创先争优 ,华新水泥又一批工厂受表彰!

近日,华新又有多家公司相继获得各地荣誉表彰。...

工信部《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推进砂石智能制造

2021年3月16日,工信部发布《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文件中指出需加快建材等领域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制定。...

国务院: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视频]海螺水泥:满足深中通道特种水泥需求 连续日供应量达3000吨

深圳至中山跨海通道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性通道,截至2021年3月18日,已累计保供水泥76万吨。...

华新水泥两单位获“健康企业”称号

华新地维公司、参天公司凭借在培养员工健康意识、打造企业健康文化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双双入选“2020年重庆市健康企业”名单。 ...

国务院:工程竣工决算不得超过1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周评]华北:部分地区错峰结束 产销逐渐启动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  华北地区产销逐渐启动,部分地区错峰结束,行情淡季平稳为主。...

赔偿70余万!福建省首例盗采海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某、吴某、林某甲、林某乙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采挖海砂价值320152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系共同犯罪。...

2021-03-19 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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