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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年底前保障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复建到位

2020/09/09 1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贵州要求,一般损坏房屋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修复;所有能复建的,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复建到位;不能复建的,要另行解决住房,切实保障受灾民众有安全住所。......

7日,贵州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视频会议在贵阳举行。会上对当前的防汛形势作出进一步部署,对已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进行安排,要求灾区所有能复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复建到位。

近期,暴雨再次“袭击”贵州,多地出现洪涝,消防、武警、公安等部门积极进行抢险救援。数据显示,9月3日到9月7日7时,贵州省9个市州19个县市区、10.47万人受灾,临时避险及紧急转移安置1717人,因灾倒损房屋8户17间,严重损坏房屋72户165间,一般损害房屋647户93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673公顷,其中绝收30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6亿元。

会议强调,各方要做好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坚决果断提前疏散转移受灾民众和受灾害威胁民众;要妥善安排受灾转移安置民众基本生活,确保每一个受灾民众都有专人联系,每一个受灾民众都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饮水、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各方要强化集中安置点管理,科学选址布局,加强规范化管理,坚决防止转移民众擅自返回家中造成意外伤亡;全面筛查安置点安全隐患,严防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发生;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灾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统筹兼顾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的受灾民众生活救助。

针对已受灾地区民众的救助,会议指出,灾情稳定后,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每一个受灾民众家庭,全面摸清救灾款物、安置救助、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情况,并逐一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对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受灾民众,要将过渡期生活救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无生活来源和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民众,在落实过渡期生活救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主动衔接民政、扶贫等部门,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兜底或进行临时救助;要鼓励自扶自救,结合实际给予锅碗瓢盆、粮油衣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支持,切实解决受灾民众在自扶自救过程中合理的需求。

此外,各地要根据灾情和本地区实际,科学谋划和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加快抢修抢通灾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组织带领受灾民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贵州要求,一般损坏房屋要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修复;所有能复建的,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复建到位;不能复建的,要另行解决住房,切实保障受灾民众有安全住所。

据天气预报,从9月10日到11日又有新一轮强降雨天气过程。贵州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冯仕文强调,各级防指和各地应急部门一定要严防死守,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工作,以百分之二百的努力确保百分之百的安全度汛,切实保护民众生命安全。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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