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全面启动

2017/08/11 09:01 来源:经济日报 曾金华

环境保护税法共六章,分别为总则、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全文28条。这部法律总体上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

  作为一个新税种,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独特的征管特点和技术要求。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意味着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全面启动

  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去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环境保护税法共六章,分别为总则、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全文28条。这部法律总体上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落实的重大举措,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

  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意味着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全面启动。通知明确了环境保护税开征前各地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顺利启动、平稳推进。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该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通知要求,各地落实税法授权事项,确定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以及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和核定征收方法。各级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及时交接档案资料,实现税务、环保部门涉税信息数据交换共享;税务部门要全面摸清本地区税源情况,掌握税源底数,抓紧建立基础税源数据库。

  作为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的新税种,环境保护税与目前税务机关征管的其他税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独特的征管特点和技术要求。通知强调各级税务部门不仅要加强内部学习培训,使基层税务人员熟悉税法、了解政策、把握要求,还要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使纳税人能申报、会申报。

  “环境保护税作为新税种,以污染排放量为计税依据,专业性强、监督检测困难,缺少可借鉴的征管经验,传统手段难以满足征管需要。”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从征管准备到实施征收,都需要各地财政、环保、税务部门密切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征管互助。

  前不久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已共同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部门层面的征管协作机制。协作机制重点明确了税务和环保部门合作的七大类工作任务,突出了当前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关键事项,包括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

  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不仅明确各地征管准备工作事项要求,也将进一步巩固协作机制成果,形成内外联动部署、上下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编辑:刘群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工信领域节能降碳与绿色发展工作情况如何?3分钟视频快速了解

2024年5月13日至19日是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为“绿色转型,节能攻坚”。

句容台泥:奏响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强音

句容台泥,正以行动证明,水泥行业不仅能够是经济发展的坚固基石,更能成为绿色生态的守护者。在水泥与绿色的交响曲中,他们正演奏着一首低碳发展的新时代赞歌,向着未来,稳健前行。

历届回顾 | 这是节能环保大会陪你走过的第十一年……

让我们一同回顾那些凝聚智慧、激荡思维的历史瞬间!

哪些亮点值得关注?第十一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装备更新论坛》即将召开!

中国水泥网将于6月13-14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装备更新论坛》”。

水泥行业破冰之路:应对设备更新与资金短缺的双重挑战

然而,正当水泥行业准备迎接设备革新带来的曙光时,却不得不面对行业整体盈利状况不佳的现实。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3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3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3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3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3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3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3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3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3

重庆

¥ 331.21
2024-05-13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3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3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3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3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3

河南省

¥ 324.59
2024-05-13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3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3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3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3

浙江省

¥ 325.87
2024-05-13

江苏省

¥ 299.83
2024-05-13

上海

¥ 317.73
2024-05-13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3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3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3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13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3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3

天津

¥ 368.21
2024-05-13

北京

¥ 339.43
2024-05-14 13: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