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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天祥水泥厂职工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及污水被处罚

2016/12/20 11:27 来源:天水日报

12月18日,天水市再办结7件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环保信访投诉件。截至当天,天水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86件,已上报答复61件,其中已办结56件,列入整改计划4件,转省上办理1件,办结率65%。......

  12月18日,天水市再办结7件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环保信访投诉件。截至当天,天水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86件,已上报答复61件,其中已办结56件,列入整改计划4件,转省上办理1件,办结率65%。

  第11批446号反映的“秦州区汪川镇石沟村一养殖场将粪便直接排入村内排洪渠,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村民饮用井水,该状况已持续2至3年。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经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秦州区汪川镇石沟村共有畜禽养殖场(户)14家,其中:规模化养猪企业1家(天水田源种猪繁育专业合作社),小型养殖户13家。经查,该村内只有一条排水沟,水量极小,平时接近干涸,排水沟中下游有少量排放的村民生活污水。经检查,天水田源种猪繁育专业合作社现场未发现暗管排放和粪物倾倒痕迹,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粪物定期清运并综合利用;有10家小型养殖场均建有粪便收集池,粪便收集后全部还田使用;有2家无粪便收集池,1家粪便收集池正在建设,均采用空地堆放,待有需求时全部清运上田使用。

  该村养殖户柏吉安曾向排水沟排放过畜禽养殖粪便。经天水市秦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村饮用井水进行采样送检,结果显示:硝酸盐、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3项不合格。秦州区责成汪川镇政府负责督促13家养殖户立即清理养殖场周边及排水沟内养殖粪便,对该村问题饮用井予以填封,停止使用,改用自来水。目前,汪川镇政府正在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和养殖户对排水沟进行清理。秦州区对柏吉安向排水沟排放畜禽养殖粪便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第13批566号反映的“秦安县杨家沟附近多家小工厂24小时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葫芦河,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的问题。

  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经秦安县组织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杨家沟是一条流域排洪沟,下游周边有企业及小作坊27家,其中涉水企业3家,其余23家均为仓储、门窗加工及其他小作坊,无废水外排。秦安县万达新型建材厂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无外排水;陇丰餐饮后厨有少量废水外排,秦安县要求立即整改;秦安县喆资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验收投入生产,2016年12月14日现场取样送天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污水超标排放,秦安县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违法行为处罚101273.5元。秦安县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第14批653号反映的“秦州区汪川镇石沟村两家养殖场臭味难闻、污水横流,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该举报问题与第11批446号内容基本相符,已办理上报。

  第14批660号反映的“秦安县茂林巷内大量垃圾堆积,一直无人清理,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秦安县茂林巷内有大量垃圾堆积,主要是此处属于北坛拆迁区域,没有垃圾收集设施,周边居民群众随意丢弃垃圾所造成。秦安县责成县住建局督促县环卫所对此处的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清运,在茂林巷设置垃圾桶5个,砌筑围墙20米,安装铁皮围墙150米。秦安县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第13批673号反映的“一是麦积区党川乡夏坪村花庙河下游50米处有大量矿渣,污染周边环境。二是火吉村一小型选矿厂的两台碾子每天不定时向花庙河排放生产废水,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的问题。

  经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关于“麦积区党川乡夏坪村花庙河下游50米处有大量矿渣,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夏坪村村委会门口(河道护坡处)堆有少量片石、石渣及沙土。受2013年“6·19”暴洪灾害影响,夏坪村委会组织人员拉运了100余方片石、石渣及沙土,对被毁路段进行了回填,将剩余片石在村委会门口堆成斜坡,作为护坡使用。对该处上下游水样化验,结果显示均符合地表水标准。关于“火吉村一小型选矿厂的两台碾子每天不定时向花庙河排放生产废水,严重污染水体环境”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经查火吉村未发现小型选矿厂,未发现向花庙河排放废水问题。经区水务局对地下水取样化验,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环保部门对地表水取样化验,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火吉村小学后侧有两台碾子属实,但未发现生产的原材料、废渣、废水及排污管道,且两台碾子均无动力设备,锈迹斑斑,经走访当地群众、村委会和学校,均反映未发现生产情况。

  第14批676号反映的“麦积区花牛镇罗家沟周围多家小企业尤其是天祥水泥厂,经常将生产废水倾倒河沟内污染河水;村民常年将垃圾倒入河沟,臭味刺鼻,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核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关于“罗家沟周围多家小企业尤其是天祥水泥厂,经常将生产废水倾倒河沟内污染河水”的问题不属实。经排查,沿河主要企业有5家,天水市天祥水泥公司,麦积区已于2016年2月2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试生产,2016年11月23日,对天祥水泥公司新建的2500t/d水泥生产线项目进行了查封,该公司现处于全面停产整顿期间,该企业宿舍楼和天祥商砼站存在企业职工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行为,区城管局要求该公司于12月1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及时清理清运倾倒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并罚款10000元;甘肃建投天水混凝土公司,生产工艺不外排污水,企业职工存在将生活垃圾向河道倾倒的行为,区城管局对其违法行为要求于12月16日前改正,并罚款5000元;泰和欣燃气公司,门口堆有少量生活垃圾,区城管局和花牛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企业法人代表张文萍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清理整改;天水紫晶辉煌建材公司存在职工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区城管要求当事人于12月1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众康消毒公司没有发现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该公司生产线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对该公司排放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关于“村民常年将垃圾倒入河沟,臭味刺鼻,污染环境”问题情况属实。罗家沟周围部分村民将一些生活垃圾倾倒在河堤及排水渠中,导致排水不畅,产生臭味,影响群众。12月15日,花牛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彻底清理了排水渠内的生活垃圾,疏通了渠道。麦积区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第14批681号反映的“张家川县16家采砂场无证开采,破坏环境。举报人称,2016年1月19日张家川县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张家川县水务局对砂场进行整顿,但该水务局一直未实施整顿行动”的问题。

  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张家川县共排查出采砂场22家,县上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县采砂场(点)采取断水、断电、现场拆除、捣毁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张家川县对2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因该举报问题与第16批793号反映问题内容相符,后续办理情况及问责结果将与第16批793号一并上报

  截至12月18日,我市对涉案企业依法查处,关闭砂场、砖厂、粉石厂、养殖场等27处,查封扣押2家,责令整改24家,责令停产4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家,累计罚款129.717万元。全市共约谈54人,问责105人。其中,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63人,效能告诫9人,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行政警告14人,行政记过1人,启动问责机制1人,免职3人;通报批评单位3家。

编辑:俞美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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