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海螺水泥因船舶和码头污染防治流于形式 已完成整改
2026年1月12日,南昌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告显示,2023年9月开展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经开区的5个反馈问题及19件交办信访件已全部销号,其中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因船舶和码头污染防治流于形式被重点点名,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

据悉,2023年9月1日至2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昌市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反馈问题中明确指出,经开区船舶和码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严重漏洞,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与区内其他三家码头均存在共性污染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关于船舶及有关作业单位防止水污染的相关规定。
督察具体发现,海螺水泥旗下码头存在船舶污水及污油回收箱长期闲置的问题,船舶垃圾、油污水转运记录简单甚至缺失,全过程电子联单系统线上监管流于形式,未能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期被查的其他码头污染问题更为严峻,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2022年5月以来接收的22.03吨含油污水中,19.4吨去向不明;昌北防汛码头雨污分流不到位,物料露天堆放污染赣江,9.63吨含油污水未按规定转运,其旁幸福闸口水体呈暗黑色,氨氮浓度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08倍,属劣V类水,反映出区域内码头污染防治监管存在明显短板。
针对包括海螺水泥码头在内的船舶和码头污染问题,南昌经开区明确整改目标为规范相关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监管水平,设定整改时限为2024年3月底并长期坚持。为推动问题闭环整改,经开区多措并举强化整治:一方面督促各码头企业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广使用“船E行”系统并上传计量图片,保障电子联单数据真实有效;另一方面重点聚焦海螺水泥码头等涉事单位,督导其落实在港船舶污染物转运制度,全面开展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收集整治,完善转运记录并实行全程电子联单监管,同时加强对在港船只的宣传引导,确保污染物按规移交。
此次整改工作中,经开区坚持高位推动,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现场调研督导;通过细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包括海螺水泥相关问题在内的信访件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分类推进整改,所有完成整改事项均在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整改过程公开透明。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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