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惠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2014/10/11 10:04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作为《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惠州版本的《惠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印发。惠州的“绿色建筑”落地有望由此进入规范化的快车道。......

  日前,作为《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惠州版本的《惠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市政府印发。惠州的“绿色建筑”落地有望由此进入规范化的快车道。

  2017年起保障房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惠城区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累计建成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根据该《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惠城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县、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不低于25%,并逐年递增25个百分点;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此外,惠城区各镇(街道)范围内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全寿命节能环保是关键

  什么样的建筑才能叫做绿色建筑?根据2013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其中,全寿命期、节约资源、和谐共生是关键词。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任俊表示,在房地产领域绿色建筑并非一味提高成本,反而通过它可以提升建筑的品位,取得更好的性价比,应结合热、光、声、空气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找到平衡点打造一个宜居建筑。在他看来,提倡建筑节能不是说要人们不开空调,不开风扇,而是在提高和满足人们居住舒适性的基础上降低建筑能耗。

  根据惠州版本的《方案》,各县、区力争在2014年底前完成对既有建筑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信息的调查统计,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力争到2015年底,示范建筑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将推广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度钢筋,到2015年底,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10%以上,屈服强度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45%以上。

  建筑施工期间的影响也不可忽视。《方案》要求,2015年底,市区四环内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达到绿色生产规范。2017年底,全市范围区内必须达到绿色生产规范。

  此外,从2014年开始,市财政从市节能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评价标识制度建设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级星级评价标识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具有示范意义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

编辑:冯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3000万!海螺成立新子公司

3月21日消息,江苏省成立涟水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政策导向是推动水泥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水泥行业唯有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聚焦重点区域,突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达标排放监督”两项任务,协同推进“线上和线下”两个战场工作,2023年秋冬季以来,统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业务骨干2400余人,调动属地执法人员9700余人次,开展了8轮大气污染现场和远程监督帮扶,发现问题企业1.6万余家,推动解决涉气环境问题3.2万余个。

[视频]盗窃水泥公司财物被判三年 广东光大集团旗下水泥公司盗窃案刑事判决的通报

盗窃水泥公司财物被判三年 广东光大集团旗下水泥公司盗窃案刑事判决的通报

广东光大集团旗下水泥公司盗窃案刑事判决的通报

经调查,广东光大企业集团旗下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员工赵某在任职期间长期盗窃水泥公司财物。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4.78
2024-05-1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0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0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0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0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0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0

四川省

¥ 351.02
2024-05-10

重庆

¥ 331.21
2024-05-10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0

广东省

¥ 312.82
2024-05-10

湖南省

¥ 316.08
2024-05-10

湖北省

¥ 309.90
2024-05-10

河南省

¥ 274.59
2024-05-10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0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0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0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0

浙江省

¥ 332.74
2024-05-10

江苏省

¥ 299.83
2024-05-10

上海

¥ 317.73
2024-05-1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0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0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0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10

山西省

¥ 315.61
2024-05-10

河北省

¥ 345.41
2024-05-10

天津

¥ 368.21
2024-05-10

北京

¥ 339.43
2024-05-11 14: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