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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水泥公司财物被判三年 广东光大集团旗下水泥公司盗窃案刑事判决的通报
广东光大企业集团旗下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员工赵某在任职期间长期盗窃水泥公司财物。
2023年12月29日,赵某因犯盗窃罪且涉案金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退赔公司经济损失。
编辑:宗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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