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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掀起狠抓工程质量新高潮

2014/09/28 11:40 来源:中国建设报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过去召开质量安全会议一般要求主管部门参加,这次会议部里特别要求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都要派代表参加,可见规模是比较大的。”住建部质量安全司原副司长王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会上指出,本次部署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是经过近四个月的筹备后,经部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

  记者获悉,各地住建委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全国建筑行业掀起了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新高潮。

  北京率先启动预拌混凝土质量治理行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活动,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工程结构质量,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标志着全市预拌混凝土两年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预拌混凝土是工程结构最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具有生产质量波动性较大的特点,事关工程结构安全。当前,尽管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总体情况较好,但是生产使用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现象。

  此次预拌混凝土治理“两年行动”,主要以无资质生产、资质出租出借、生产过程不规范等九项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治理重点。通过围绕资质管理、过程质量、施工现场、采购合同、监督执法等十项具体的工作任务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旨在实现规范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市场,遏制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

  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情况自查,查找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相互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要限制、停止其招标投标,直至被清出北京建筑市场。

  长春专项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现象

  9月19日,长春市建委召开了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暨“六打六治六整顿”行动动员会议,长春市建委将在吉林全省率先启动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长春市建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

  长春市建委副主任俞生表示,将紧紧把握抓工程质量治理抓行业发展的切入点,迅速在全市掀起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高潮。

  根据《长春市建委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方案》,长春市建委将通过两年综合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现象。健全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信息采集及评价机制,加快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实现长春市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目标。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速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根据《长春市建筑施工落实安全生产秋冬季“六打六治六整顿”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建委将在长春市范围内所有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打击无资质施工、借用他人资质和无开工许可证施工的行为,重点解决建筑施工不具备开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问题,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行为,切实解决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基坑开挖、起重吊装、隧道通风、模板工程,以及地铁、“两横三纵”快速路等工程违反施工操作规程行为的问题。

  德州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按照《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山东省德州市自现在起至2016年8月,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方面,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各方的终身责任,突出参建主体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并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设计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法严厉处罚参建单位,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不管人走到哪里,无论是提拔、离职还是退休,都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此外,各类建筑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强化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方面,全面公开评标信息,严禁中标企业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依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及操纵评标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襄阳全面落实工程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9月4日,湖北省襄阳市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态势,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目前,襄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明显上升,以及建筑施工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出借、挂靠资质等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等。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襄阳市将针对本地实际情况,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同时,对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对违法违规的项目,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停工的停工,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

  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包括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今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建设工程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对检查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编辑:何姝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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