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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改委发文!货运车辆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修改

2019/12/04 14:10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12月2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12月2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等系列文件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提出了浙江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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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将调整车型分类和调整火车定价机制及计费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调整车型分类。调整高速公路一、二类客车车型分类,一类车从现≤7座调整为≤9座,相应调整二类客车分类,其他不变。货车由按核定载质量分5类调整为按车轴数和最大允许总质量等分6类。

  (二)调整货车定价机制及计费方式。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计费公式拟为:货车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按照费率平移和等效转换原则,以2019年1-6月全省高速公路网货车通行流水数据为基础,剔除超限运输加收的通行费后,1-6类货车车公里费率拟为0.450元/车·公里、0.841元/车·公里、1.321元/车·公里、1.639元/车·公里、1.675元/车·公里和1.747元/车·公里。专业作业车按照货车执行。

  (三)其他政策。一是调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简化集装箱车型分类,即运输1只20英尺箱与运输2只20英尺箱、1只40(45)英尺集装箱车辆认定为同一种车型。基本保留现行优惠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待交通运输部公布相关技术方案后再行确定。二是调整连续高架桥通行费叠加方式,对连续10公里以上的高架桥,改为在收费单元分段叠加。三是尾数取舍规则按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执行。四是现按车型定额收费的高速公路项目,货车车型分类由5类调整为6类后,1-5类车收费标准不变,6类车收费标准按5类车标准执行。
       货车车型分类:

  

Info/5de76bdb61c6b848.png

  关于此次调整的影响:

  (一)客车维持现行定价机制和计费方式,对客车用户基本无影响。

  (二)货车调整定价机制和计费方式的方案,满足交通运输部“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要求,但存在空载车通行费有所增加、满载车通行费有所下降等可能。

  此外,《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中指出,要加快火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科学测算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洗漱,加强收费标准调整监管,还发布了货运车辆通行费用收费标准调整对照表,如下图:

Info/5de758701ff23997.png

附件:

1.浙江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1).docx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pdf  

3.《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pdf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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