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家水泥企业、粉磨站12月1日起停产两个月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19-11-18 10:22

       从山西省襄汾县人民政府获悉,襄汾县发布了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其中襄汾县鸿达集团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星原集团水泥建材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停产。襄汾县同力达建材水泥有限公司、襄汾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粉磨站等201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停产。以下为原文:

  关于印发襄汾县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襄汾县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襄汾县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削减秋冬季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关于加强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应急管控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作为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的科学施策、精准调控,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别化管理,切实增强错峰生产管控的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错峰生产是减少工业排放强度的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国家、省、市关于错峰生产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对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要提前开展热源调整或备用热源建设,在保证停限产减排措施实施的同时,保障民生供应。

  2.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减排。以年度环保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全县涉气企业实施动态停限产管控;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综合生产装备、能源消费、污染排放、治理水平、运输水平等因素,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推动工业企业加快提标改造、升级转型、布局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

  3.坚持常态管控与应急相结合。错峰生产管控评级不等同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行业按照应急减排绩效评定结果,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采取减排措施。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常态下执行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进一步停限产、运输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实施时间

  从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

  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停产。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窑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标准;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

  ⑶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更新改造和联网传输。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管控由县住建局负责。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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