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碳排放配额管理是碳排放交易管理的核心环节。重庆碳市场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纳入全国试点碳市场,2014年6月正式启动交易,截至2025年8月底,累计成交5369万吨、13亿元。为加强碳排放配额管理,做好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工作,保障碳市场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渝环规〔2023〕3号)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制定《2024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纳入范围。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299家工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在此基础上,剔除3家全年停产企业,共296家重点排放单位纳入2024年度配额管理。
(二)配额总量。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情况,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总量。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和政府预留配额构成,其中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占比95%,政府预留配额占比5%。
(三)分配方法。优先采用行业基准线法进行配额分配。考虑到“十四五”期间国家实施碳排放强度考核,主要采用历史强度法进行配额分配,故按“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优先顺序适用配额分配方法,对国家尚未纳入强制管控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部分重点民生行业和新建生产线采用等量法分配,暂不施加减排压力。
(四)配额发放。2024年度配额主要实行免费发放,同时按2024年度配额的70%预分配2025年度配额。后续根据市场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政府配额有偿发放。
(五)配额清缴。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提交与其经审定的2024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或减排量,完成2024年度配额清缴。企业完成配额清缴可以使用当年分配的配额、历史结余的配额、交易系统购买的配额、以及5%以内的自愿减排量(CCER、CQCER)等多种来源和方式。
三、主要优化内容
相较于上年度方案,《2024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在保持政策延续和稳定的基础上,主要对以下方面做了优化完善。
(一)优化配额分配方法。一是优化基准值计算等配额核算规则。二是积极推进行业基准线法的适用。在水泥熟料、铝冶炼、钢铁长流程等行业已转入全国碳市场的情况下,新增纳入平板玻璃、钢铁短流程等2个行业,合成氨(原料为天然气)维持不变,仍保持有3个行业采用基准线法。
(二)强化配额激励措施。一是新增纳入成功创建零碳园区内的企业配额激励情形,配额核算调节系数调增0.01。二是调整原有配额激励措施额度和方式。包括:配额预支门槛配额缺口由10%下降到5%;配额盈缺上限由20万吨下调为10万吨;大气领域绩效A级增发配额0.5%(最多2000吨)上调到1%(最多5000吨),B级增发配额0.3%(最多500吨)上调到0.5%(最多1000吨);能效标杆企业由按比例增发0.3%(最多500吨)调整为配额核算调节系数调增0.01;绿电按配额缺口8%(最多2000吨)维持不变,激励范围由仅允许市外绿电交易调整为覆盖市内市外绿电交易。
(三)增加配额结转要求。随着转入全国碳市场企业增多,需考虑对地方碳市场正常运行影响。参考全国碳市场配额结转政策以及其他试点碳市场做法,要求发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等已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且退出重庆市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免费取得的配额应在3年内完成出售,2027年12月31日后结余部分将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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