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海螺侵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光伏 被要求整改
日前,贵池区林业局发布《2024年度“绿盾”自然保护地核查发现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侵占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光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公示》显示,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侵占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2号光伏点。整改措施要求,拆除保护区内光伏设施并妥善处理好拆除后废弃物,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池州海螺已经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整改。
2024年度“绿盾”自然保护地核查发现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侵占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2号光伏点位( 202403-341702-N1-041-ED-0002)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侵占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2号光伏点(202403-341702-N1-041-ED-0002)。
二、整改实施主体
牛头山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该公司拆除保护区内光伏设施并妥善处理好拆除后废弃物。
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目标任务
拆除保护区内光伏设施、恢复原有样貌。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公司已拆除保护区内光伏设施并妥善处理好拆除后废弃物。
2、该公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9日,共3个工作日)向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反馈。
监督电话:0566-3397580;
电子邮箱:1079440549@qq.com。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5年7月7日
编辑:曾家明
监督:1896909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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