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铜陵金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铜陵金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我厅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来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已完成相应设备拆除工作,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40706009)注销。注销后,你公司不得擅自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5日
监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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