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辽宁​海城市第一水泥公司新线环保违法

2014/01/21 10:34 来源:中国环境报

辽宁海城市第一水泥有限公司新建一条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2013年6月经批准试生产。由于存在多项环境污染问题,被环保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按照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批示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将群众来信反映的辽宁省海城市唐王山水泥厂环境污染问题转至辽宁省环保厅,责成其依法调查处理。

  据调查,群众举报的唐王山水泥厂实为海城市第一水泥厂,厂址位于海城市毛祁镇山后村,1975年建设,属国有企业,1999年租赁给个人经营,租期至2014年5月24日结束。现场调查确认,这家工厂已于2012年底停产,将在租赁期满后拆除。

  群众举报的新建设水泥厂实为海城市第一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毛祁镇小河村,由个人投资建设。公司在原毛祁水泥厂厂址新建一条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设计年产熟料77.5万吨,年产水泥75万吨。生产线于2006年11月经海城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09年开工建设,2013年6月经批准试生产。2013年8月,公司申请延期试生产,并承诺到2014年3月实现主体工程与脱硝工程同步验收。2013年5月,公司将这条生产线卖给河南天瑞集团,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属实。海城市第一水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5个问题:一是水泥生产线的窑头、窑尾没有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二是部分生产使用的水渣等原料露天存放,未实现封闭管理,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三是窑头仅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未按要求安装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四是厂区部分道路没有硬化;五是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略微超标,监测值为743~810毫克/立方米(标准值为800毫克/立方米)。

  2013年8月,海城市政府对海城市第一水泥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的决定,限定这家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脱硝设施安装、调试及验收,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2013年9月,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又向海城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对海城市第一水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要求对这家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2013年9月26日,海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这家公司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粉尘未超标,最大为0.97毫克/立方米,最小为0.35毫克/立方米(标准值为1毫克/立方米);噪声超标,最大为72.2分贝,最小为47.5分贝。

  海城市环保局随即对这家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2014年4月底前完成窑头、窑尾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窑头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改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露天存放的生产原料入库存放;厂区绿化、路面硬化;并处5万元罚款。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责成辽宁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这家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并执行到位;加大对这家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脱硝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等所有整改工作;督促当地政府按期拆除海城市第一水泥厂,并将此案件纳入环保后督察。

编辑:张敏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周评]东北:市场销量较稳,价格将上调(5.21-5.24)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消息,东北水泥市场销量较稳,价格面临进一步上调。

5月23日辽宁矿粉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5月23日,全国矿粉价格指数为57.38,环比下降3.63%,同比下跌21.34%。同时辽宁S95矿粉报价92-130元/吨。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第三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7日至9日陆续进驻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七省(市),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2024-05-23 抽查 处罚 曝光 环保

[专题]2023年水泥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综评

受基建支撑不足、地产持续下行影响,全年水泥行业需求延续疲弱走势,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5%。需求下滑影响下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激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水泥价格走低明显,行业利润再度大幅萎缩,全年利润降幅超过50%,水泥行业发展进入前所未有的困难期,不少公司亏损惨重。

巴太斌:水泥厂脱硝技术路线探讨及选择

超低排放对水泥企业的意义何在?如何选择适宜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24

青海省

¥ 411.41
2024-05-24

甘肃省

¥ 382.91
2024-05-24

陕西省

¥ 327.04
2024-05-2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24

云南省

¥ 307.56
2024-05-24

贵州省

¥ 321.00
2024-05-24

四川省

¥ 345.03
2024-05-24

重庆

¥ 337.56
2024-05-24

海南省

¥ 432.19
2024-05-2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24

广东省

¥ 298.60
2024-05-24

湖南省

¥ 316.14
2024-05-24

湖北省

¥ 307.95
2024-05-24

河南省

¥ 324.60
2024-05-24

山东省

¥ 319.18
2024-05-24

江西省

¥ 313.39
2024-05-24

福建省

¥ 294.75
2024-05-24

安徽省

¥ 333.30
2024-05-24

浙江省

¥ 350.61
2024-05-24

江苏省

¥ 339.84
2024-05-24

上海

¥ 367.73
2024-05-24

黑龙江省

¥ 441.66
2024-05-24

吉林省

¥ 382.09
2024-05-24

辽宁省

¥ 367.01
2024-05-24

内蒙古自治区

¥ 359.78
2024-05-24

山西省

¥ 317.83
2024-05-24

河北省

¥ 352.52
2024-05-24

天津

¥ 358.21
2024-05-24

北京

¥ 339.43
2024-05-25 02: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