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收到2000万退税
冀东水泥于2006年6月30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还增值税20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退税事项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字 [2001]198号文件规定来执行的,即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jiangxun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热门推荐
相关资讯
相关话题
-
Q:水泥企业在社会责任担当方面有哪些表现,应注意什么?
水泥企业平时将社会责任融入日常,是乡村振兴帮扶后盾,受灾时快速响应,还捐赠化肥、水泥,组织职工助农,捐资助学。但做好事时需讲安全、重质量,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