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五项举措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制度。每项目工程在主体验收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结构混凝土强度进行实体检测。
二是强化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管理。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未经复试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预拌混凝土的生产。投料时应严格按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单控制投放量,严禁随意修改配合比。
三是严格预拌混凝土见证取样制度。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按见证取样及规范的要求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严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工厂内制作试块,如有违反将按无效试块处理。
四是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耐久性。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对混凝土耐久性的研究和控制,配合比设计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水泥的最低用量,控制水灰比,控制掺合料的投放量,今后将视具体情况对各家混凝土的耐久性进行必要的抽测。
五是建立预拌混凝土质量月报制度。每月五日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上报上月预拌混凝土质量月统计报表,严禁隐瞒及虚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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