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区禁止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
笔者从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得知,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需用量500立方米以上,从2010年1月1日后质量报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建设工程,一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日前,万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禁制令”的同时,配之以多项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向制造扬尘,噪音扰民,有损城市空气质量,甚至可能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建设领域落后技术说“不”。
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禁制令”中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生产许可,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社会供应预拌混凝土。各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万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须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万州区招标办在工程招标时必须将预拌混凝土列入工程造价并招标。凡业主不按规定采用预拌混凝土,招标办不予办理招标手续,质监站对工程不予监督,并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按规定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擅自现场搅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并限期改正,该项工程不得参与“万州杯”、“巴渝杯”等优质工程的评选。
新规施行后,区城监支队也会按照市建委关于施工扬尘控制和区政府关于城市市容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并联系区交警部门,加强对装载粉尘物质的运输车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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