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县落实多项措施控制建材价格上涨
2008/12/15 00:00
来源:绵阳政务网
因北川灾后重建对建材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北川本地建材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较低,加之县内交通不便,过高的运输成本使全县建材价格有所上涨。为此,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在切实发挥建材特供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想办法、添措施,努力降低建材价格。
首先,北川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对灾后农房重建标砖运费实行财政补贴的通知》及《运费临时性调整补充通知》,对建材分区域、分地点制定了最高到岸价格,并建立红砖运费补贴办法,关外群众只需按0.45元/匹的价格,对运抵北川的红砖进行统一结算,差额部分由县财政筹资补贴。
其次,加快建材企业的引进和复产,北川全县(含“两镇一办”)现有制砖企业(含在建企业)38家,其中页岩砖厂16家,全部投产预计年生产能力为5.4亿匹;免烧砖厂22家,全部投产预计年生产能力为5500万匹,目前已投产16家,累计生产标砖(含免烧砖)3000万匹。水泥生产企业3家,年生产能力为95万吨,已累计生产20万吨。建立水泥销售网点22家,钢材销售网点17家。
同时,加强外地建材采购的价格比选,尽量选择价廉物美的建材产品;以禹里乡为中心,建立了关内地区建材超市,并对在禹里乡投资的建材生产、销售企业给予20%-30%的补贴,确保群众购买到平价建筑材料。
另外,北川县对本地企业生产的砖、瓦、砂石、水泥等的出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政策,规定页岩砖最高限价0.36元/匹,水泥最高限价325#R出厂价450元/吨;商品混凝土C15限价340元/立方米,C20限价350元/立方米。
北川县还建立了生产企业提价申报和成本监审制度。规定本地生产企业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价格的,需提前10天向县物价部门申报,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对从外地购进在该县销售的建材,有关部门实行综合差率管理。规定钢材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4%;水泥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5%;砖瓦进销差率最高不超过8%(不含直接运杂费)。建立销售企业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规定建材销售企业因进货价或运杂费上升,确需提高销售价格的,必须在提价前向县物价部门申报,并提供详细成本资料供物价局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价。
对涉及建材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严格清理,对过高收费进行及时调控,不合理收费必须立即停止。鼓励群众就地取材。动员关内群众修建以穿斗木架房为主的永久性住房,便于群众就地取材,同时制定木材、石材、河砂等用材优惠政策,确保群众建房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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