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墙改基金开始首次返还

2008-05-12 00:00

  记者5月8日从海口市墙改办获悉,截至8日,海口市所征收的墙改基金已超过一千万元,同时海口正着手对首批验收合格的光明居加工和仓储中心等三项使用新型墙材的墙体工程,按规定予以返还已缴交的墙改基金,这是海口首次返还墙改基金。

  据了解,为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海口自2007年8月31日起开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海口预收的墙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先缴后返,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将可被退还预缴的墙改基金。

  到目前为止海口已收60余个工程墙改基金预缴款,共计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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